勞動部今(17)日表示,端午節(6/10)屬於國定假日,依照勞基法第37條規定,雇主應該給予勞工休假,當天工資照給。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在端午節當日出勤,工資應該依法加倍發給。至於端午節適逢勞工例休或休息日,應以其他工作日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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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今年端午節為星期一,勞僱雙方若依照約定週一到週五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會形成3天連假。

如果月薪在36000元的勞工,推算每日8小時計算,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假設以出勤8小時為例,在此次端午節連假期間,雇主應該給付的出勤工資,6/8為星期六也是休息日,加班費是1900元(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6/9星期日屬於例假,若勞工在當日出勤工作工資加倍發給,還必須在事後補假休息,薪資為1200元(150x8小時)。6/10星期一為休假日,按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為1200元(150x8小時)。

勞動部表示,端午節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該依法辦理。雇主若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以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單位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