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新購屋的首購族,或是轉貸償還原購屋貸款,在原貸款產生的還未還清的利息怎麼辦?需符合哪些條件才可以申報列舉扣除額?財政部表示,不論是首購或是已購屋者,只要房屋是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登記所有,且房屋用來自住,並辦妥戶籍登記,就可以申報列舉扣除利息。若轉貸所產生的房屋利息,則是看轉貸年度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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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安貸款政策去(2023)年8月上路後,有不少年輕人向銀行貸款買了屬於自己的第一間小窩。針對去年所產生的貸款利息,今年報稅就可以用來抵稅。不過,必須符合3條件才能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表示,列舉購屋借款利息必須是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登記所有,同時,課稅年度在該地址已經辦妥戶籍登記,用以自住使用,沒有對外出租或是供營業、執行業務使用,就可以列舉利息折抵稅。每一申報戶以1屋為限,扣除額度為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才可以申報,每一申報戶的申報上限為30萬元。

財政部舉例表示,甲君在去年度自用住宅借款利息支出18萬元,但也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10萬元,那麼甲君可扣除利息支出為兩者相減,剩下8萬元,所以僅可以申報8萬元列舉扣除額。

此外,財政部提醒,民眾要記得檢附當年度支付利息的繳息清單正本,繳息清單上若沒有抵押房屋坐落地址或借款用途,就必須由納稅義務人自己簽章補填,以憑核認。但如果是用修繕貸款、消費性貸款名義借款,借款用途確實是用在購買自用住宅,就必須附上所有權狀影本、借款契約影本、建築物登記簿謄本等文件。

財政部指出,如果民眾有改向另一家金融機構貸款,償還原本的購屋貸款,在原來貸款還沒還清的額度內支付的利息,也可以核實減除。不過要檢附轉貸相關證明文件,像是原始貸款餘額證明書、清償證明書、新的借款契約書、建物異動索引含轉貸或換約前後資料等,以憑核認。

舉例來說,如果甲向A銀行貸款尚有98萬元本金未還,今年改向B銀行貸款150萬元來還A銀行,那麼甲雖貸款150萬元還A銀行,但也只能就原先剩下的98萬元部分繳的利息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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