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韓國瑜13日召集朝野協商,討論準總統賴清德就職後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的形式。對此,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提出3點質疑,認為這樣的安排形同立法院將「公審賴清德總統」,他期期以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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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盈隆表示,立法院此時此刻急於研議有關「總統赴立院報告」相關事宜,當然是在野黨有意給新總統一個下馬威;但這也是台灣破天荒第一次,新總統很可能在近期受邀去國會做國情報告,牽涉整體憲政體制運作、政黨角力與憲政慣例的建立。

游盈隆指出,2005年修憲,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款「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這提供了一個法源,一個依據,提供總統與全體立法委員面對面的互動機會。有借鏡美國總統每年在聯邦參眾兩院發表國情咨文的意涵,立意甚佳。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新任總統在上任一年後,才發表第一次國情咨文,向國會及全國人民報告國家當前的狀況。畢竟,才剛上任或還沒上任多久,並不適合發表什麼工作報告的。取而代之的是,美國總統通常會在就職第一年的百日前後,向國會兩院發表演說。最近的例子是,拜登總統2021年4月28日發表國會演說。

針對總統赴立院做國情報告,游盈隆提出3點質疑,第一,新總統有必要上任後,立刻去立法院做國情報告嗎?我的看法是,於情於理於法,都看不出有這種必要。第二,賴清德總統究竟何時去立院發表國情演說較適當?我的看法是,至少上任後三個月;之後,每年一次,大約四月發表國情咨文,比較妥當。第三,關於總統發表國情演說後,應否接受立委詢答?」

游盈隆表示,這樣的安排形同立法院將「公審賴清德總統」,就算是民進黨或賴清德本人,基於不明的理由,願接受這種屈辱的安排,有識之士也應群起反對,站出來大聲說NO,因為「公審」將徹底顛覆當前憲政體制的基本理念、制度與價值。同時,也絕非2005修憲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