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知名早餐店「秦小姐豆漿店」延吉店,遭爆血汗工時、無提供勞健保,北市勞動局證實,在上(4)月8日有接獲勞資爭議調解案,經勞動局介入,已在4月22日安排第一次調解,但資方沒有出席,本(5)月3日再安排第二次調解,但勞資雙方對和解金沒共識,不過雙方已在8日達成私下和解,且當事人已撤回申訴,目前後續不會再要求補件,但未來不排除將業者列為「通案性檢查店家」,若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超時加班等,將處最低2萬、最高100萬元罰款。
據了解,「秦小姐豆漿店」延吉店一名男員工爆料指出,他一個月至少都上28天班,還曾連續上了31天班,表定13時30分下班,卻常加班到15時30分,甚至最晚還有到18點,累到某次返家途中摔車,店家卻直接叫他不用再去,直到今年3月才因人手不足被找回,但上班的一年期間,都沒有幫投保勞健保,且國定假日、加班都沒有算薪資,憤而向北市勞動局申訴提出勞動檢查。
對此,北市勞動局證實,確實有在4月8日接獲該店員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並安排勞資雙方於4月22日進行第一次會議,資方未出席;5月3日進行第二次會議,資方雖有出席,但雙方對和解金額沒有達成共識,因此未完成調整。
勞動局也在5月6日,派員至店家現場突擊檢查,部分資料業者無法現場提供,原本有要求補交,但因雙方已在5月8日私下和解,當事人也已撤回申訴,後續就不再要求補件,但「未來不排除將業者列為通案性檢查店家」。
至於業者未投保勞健保,勞動局表示,資方應按勞動基準法規定幫員工投保勞健保、職業災害保險等,如果違反,都可依照勞動基準法,各處最低2萬、最高100萬元罰款,而加班部分,建議員工先跟老闆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調解,再不成立,可透過法院的訴訟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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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北市勞動局證實,確實有在4月8日接獲該店員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並安排勞資雙方於4月22日進行第一次會議,資方未出席;5月3日進行第二次會議,資方雖有出席,但雙方對和解金額沒有達成共識,因此未完成調整。
勞動局也在5月6日,派員至店家現場突擊檢查,部分資料業者無法現場提供,原本有要求補交,但因雙方已在5月8日私下和解,當事人也已撤回申訴,後續就不再要求補件,但「未來不排除將業者列為通案性檢查店家」。
至於業者未投保勞健保,勞動局表示,資方應按勞動基準法規定幫員工投保勞健保、職業災害保險等,如果違反,都可依照勞動基準法,各處最低2萬、最高100萬元罰款,而加班部分,建議員工先跟老闆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調解,再不成立,可透過法院的訴訟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