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朝野黨團擬邀請總統當選人賴清德520就職後,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不過日期與形式,仍有待朝野協商。對此,媒體人黃暐瀚今(14)日總結出3點,直言立委「有權」提問總統,總統「可決定」要不要「綜合補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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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日前協商達成共識,邀請賴清德520就職後,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但關於國情報告時間點,及進行方式是採即問即答、或統問統答等。

黃暐瀚指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根據「立院職權行使法」第15-4條:立委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

黃暐瀚提到,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黃暐瀚說明,據「立院職權行使法」第16條第三項:新任行政院院長應於就職兩週內,向立院提出施政方針之報告,並於報告日前三日,將書面報告印送全體立法委員。

黃暐瀚提到3結論,第一,國情報告後,立委「有權」提問總統,總統「可決定」要不要「綜合補充報告」;第二、行政院長有向立院報告備詢之責,立委有權質詢政院官員,施政方針,須得在兩週內進行;最後,最快「524」該到立院報告的,不是賴總統,而是卓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