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離婚制度有了新的突破!過去在新加坡夫妻雙方要離婚並不容易,從今年7月1日起,新加坡當局准許夫妻能以「雙方同意婚姻破裂至無法挽回」為由,以彼此合意並且和睦的方式離婚,共同承擔婚姻無法維繫的責任。
新加坡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今(13)日發布文告,配合2022年1月在國會通過的婦女憲章(修正)法案,民事離婚程序將從7月起做出兩項調整。其中一項是在現有五項離婚理由之外,添加上述第六項理由。
新加坡政府表示,如果夫妻要以「雙方同意婚姻破裂至無法挽回」為由離婚,必須向法庭證明雙方曾努力挽回婚姻但已無力挽回,以及夫妻兩人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及財產等事項均有共識且妥善安排。
新加坡政府表示,增加這個選項希望離婚夫妻能夠共同承擔婚姻破裂的責任,而非將責任單獨歸咎到某一方,藉此減少離婚過程的衝突,而非要讓離婚更容易。
目前新加坡現有的五項離婚理由不變,包括通姦、行為不合理、一方遭遺棄、雙方分居至少3年且同意離婚,以及雙方分居至少4年。現行保障措施未變,像是結婚至少3年才能申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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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表示,如果夫妻要以「雙方同意婚姻破裂至無法挽回」為由離婚,必須向法庭證明雙方曾努力挽回婚姻但已無力挽回,以及夫妻兩人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及財產等事項均有共識且妥善安排。
新加坡政府表示,增加這個選項希望離婚夫妻能夠共同承擔婚姻破裂的責任,而非將責任單獨歸咎到某一方,藉此減少離婚過程的衝突,而非要讓離婚更容易。
目前新加坡現有的五項離婚理由不變,包括通姦、行為不合理、一方遭遺棄、雙方分居至少3年且同意離婚,以及雙方分居至少4年。現行保障措施未變,像是結婚至少3年才能申請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