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0)日上午率市府機關首長赴市議會針對「北市府就臺北大巨蛋BOT案之因應及檢討作為、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6、T17、T18 地上權招商過程疑義、現階段工程進度及爭議說明就監察院認定京華城容積違失案之廉政調查及後續應處作為及台智光解約後續進度及備援應變報告」向議會進行專案報告。蔣萬安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名言「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強調市府配合檢調、勿枉勿縱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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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在報告時表示,大巨蛋目前外部屋頂修繕的工程已經完成6成,預計5月底完工,修繕工作已經完成6成。火災等公安問題及防火避難性能的改善依照規定,每年3月及9月前須委託消防專業技術人員檢修消防安全設備訂定消防防護計畫、指導自衛消防編組應變,及滾動修正火災搶救計畫等,並且依檢修申報結果不定期派員檢查。

針對外界關心的非體育活動臨時使用,蔣萬安表示,後續將依照大巨蛋使用執照附註規定,請遠雄公司完成防火逃生避難安全驗證,並送專業機構審查,將審查核定資料向市府申請臨時性活動使用。

蔣萬安接續說,北投士林科技園區是一個以區段徵收辦理整體開發的重大計畫,後續將積極配合政風處調查外,並恪遵議會建議,未來辦理設定地上權招商案權利金底價,原則將同時估算土地市價3成數值;同時提送相關委員會審議,採從高評定方式辦理;未來履約期間,將以既有機制強化違規查察,若有不符使用目的的情形,將依契約規範內容及現有相關法令行使懲罰機制,以確保相關使用符合產業發展目的。他表示,北士科是未來產業發展的重要基地,會接續推進T3、T4、T12基地地上權招商案,積極讓北士科成為下一個臺北市產業發展引擎。

針對京華城案,蔣萬安表示,京華城在民國80年,申請都市計畫由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當時市政府要求京華城捐地30%作為公園廣場使用,計畫書記載其容積率依整個基地面積計算為392%,但允許建造的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原已申請執照的樓地板面積約12萬平方公尺。之後京華城持續主張容積率為560%,向監察院陳情。102年起監察院9次函詢市府都市計畫事宜並提出調查報告、105年提出糾正意見、106年質問並提出審核意見,認定京華城容積率為560%。

市府107年依監察院意見修訂細部計畫,將容積率由392%調整為560%,回歸容積管制,並刪除原計畫載明12萬的允建樓地板面積。109年京華城持續向市府陳情,認為12萬的允建樓地板面積被刪除影響權益。後來京華城公司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修訂都市計畫市府受理後召開專案學者諮詢會議,進行都市計畫變更法定程序,經2次專案小組及2次委員會審議,110年9月由都委會決議修正通過,加計20%容積獎勵,達容積率為672%。最後京華城公司依現行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相關法令,申請核准移入容積30%,合計容積率調整為840%。

蔣萬安說,收到監察院糾正後,他即刻要求提出精進方案,都發局於今(113)年3月研訂「臺北市都市計畫案件審議事項處理原則」。也就是說,往後如果再有土地權利關係人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只要涉及新增容積獎勵項目的案件,都委會將不予受理,回歸都市計畫審議及相關法規處理,絕對不讓類似案件再有發生的可能。目前全案由政風處介入調查,同時,檢調單位也已經索取資料介入調查,北市府配合檢調偵辦。

針對台智光案後續,蔣萬安說,自去年下半年議定費率時,警察局、法務局、資訊局等相關局處就已經組成跨局處爭議處理機制,就傳輸費率相關爭議 研商應變措施。後續的爭議處理,依照合約啟動,後續的程 序也會持續走完。上周北市府也特別請台智光來市府討論終止程序的後續事宜,但是台智光未派員出席,也未提送資料導致最終會議流會。接下來就會依照發給台智光的函文內容,繼續後面相關處理程序,後續爭議處理由法務局主政,警察局及資訊局將配合法務局跨局處來辦理。 

蔣萬安進一步說,未來將進行子約的終止契約程序,並積極洽其他電信業者接手維持錄影監視系統傳輸網路運作,所增加的費用及損失,依契約向台智光求償。再來研議建立其他業者線路備援機制的可行性,當終止契約時可適時接替營運,維持錄影監視系統網路傳輸正常運作,避免出現空窗期。

最後蔣萬安強調,近期大家關心的這幾個案子,只要有證據出現,他都是用一樣的原則來處理,對於任何的案件就讓事實說話。絕不姑息,也絕不護短、勿枉勿縱,配合檢調,「該怎麼辦就怎麼辦」,這就是唯一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