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南港警分局一名施姓偵查佐2021年間偵辦某件刑案時,涉嫌將查扣的50多萬贓款挪為己用,直至7個月後才奏足金額繳回新北地檢署贓物庫,但由於施男繳回的鈔票面額與扣押時不符,因此遭抓包露餡,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今(9)日指揮搜索施男辦公室、住家,並帶回地檢署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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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南港警分局去年3月辦理刑案證物稽核工作時,發現時任偵查佐的施姓員警在2021年8月間偵辦刑事案件,扣案現金延遲繳庫,雖施員於事後將相同金額之現金繳庫,但面額組成與扣押時所載不符,分局獲悉消息後隨即主動自檢查辦。

並於2022年3月31日依涉嫌湮滅證據等罪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同時將施員改調行政警察加強管考,今(9)日經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廉政署、警察局政風室及南港分局實施搜索施員住家及警備隊待勤室、對相關人員實施偵詢。

南港分局也再次強調,對於員警違法違紀行為,將秉持警紀警辦及不護短、不庇縱原則,從嚴究辦,並賡續要求所屬恪遵各項風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