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詐騙氾濫引發民怨,為此行政院將修改「打詐新四法」,包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並預計於明日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院審議,並計劃由行政院長陳建仁親自主持記者會。政委羅秉成今(8)日強調,主要是精進救援防詐機制與溯源打詐執法,強調加重刑期,騙越多關越久,另刊登廣告的網站,若刊登詐騙廣告屢勸不聽,最重封網。
羅秉成指出,「股神」巴菲特曾示警,國際詐騙已成為高成長產業,如今詐騙集團犯罪手法不斷進化,犯案工具科技化、模組化,集團更加專業化,此外都是在網路上發生,有年輕化趨勢。
羅秉成說,觀察詐騙集團案件不只有黑道背景,已成為另類白領反罪,有律師、廣告商、工程濕,原因在於這是一門好生意,產業化趨勢越來越國際化、專業化,對於財產侵害是對公眾的犯罪,每個人都可以能是被害人,詐騙訊息就是無差別攻擊,不只台灣影響嚴重,世界各國都一樣,影響社會安定乃至國家安全。
羅秉成表示,過去推出打詐行動綱領1.0 尋求跨部會團隊,但當時沒有投入太多預算,但案件數與財損向上攀升,不能到2年期因此推出1.5版,而去年打詐五法推出後觀察其成效,雖仍是高發期但沒有成長。
羅秉成指出,本次修法將提供執法單位更多法律工具,同時讓上游業者也須負擔防詐責任義務,並給予「避風港免責條款」,減少後顧之憂,也坦言打詐專法架構沒得抄,都是大家集思廣益,並參考國際做法與過去執法經驗。
羅秉成也提及,在網路廣告平台防詐措施方面,投資詐騙廣告嚴重,業者收取廣告費用登載廣告影響民眾,要求符合一定標準的業者,在台灣要有法定代表人作為窗口,協助業者做相關防詐作為,同時要給業者一個免責的空間,但若平台屢勸不聽,將透過罰款、降低流量處理,若情節嚴重屢勸不聽,最嚴重可限制擷取(封網),由專家審議的設計制度。
懲詐方面,羅秉成強調「騙得越多,關得越久!」目前鉅額加重罪,是1年以上7年以下,未來巨額詐欺,將改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還有複合式手段加重刑期,若3人以上進行詐騙,則加重二分之一。
羅秉成說,為溯源打詐執法,將引入自首、自白的「窩裡反條款」,此外也提高假釋門檻,詐騙初犯刑期達三分之二才能假釋,累犯四分之三,三犯不得假釋,增加犯罪成本。
行政院長陳建仁,也計劃在明日上午11時出席「行政院推動打詐新四法記者會」 ,親自宣布院會通過「打詐新四法」,盼獲立院朝野與社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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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秉成說,觀察詐騙集團案件不只有黑道背景,已成為另類白領反罪,有律師、廣告商、工程濕,原因在於這是一門好生意,產業化趨勢越來越國際化、專業化,對於財產侵害是對公眾的犯罪,每個人都可以能是被害人,詐騙訊息就是無差別攻擊,不只台灣影響嚴重,世界各國都一樣,影響社會安定乃至國家安全。
羅秉成表示,過去推出打詐行動綱領1.0 尋求跨部會團隊,但當時沒有投入太多預算,但案件數與財損向上攀升,不能到2年期因此推出1.5版,而去年打詐五法推出後觀察其成效,雖仍是高發期但沒有成長。
羅秉成指出,本次修法將提供執法單位更多法律工具,同時讓上游業者也須負擔防詐責任義務,並給予「避風港免責條款」,減少後顧之憂,也坦言打詐專法架構沒得抄,都是大家集思廣益,並參考國際做法與過去執法經驗。
羅秉成也提及,在網路廣告平台防詐措施方面,投資詐騙廣告嚴重,業者收取廣告費用登載廣告影響民眾,要求符合一定標準的業者,在台灣要有法定代表人作為窗口,協助業者做相關防詐作為,同時要給業者一個免責的空間,但若平台屢勸不聽,將透過罰款、降低流量處理,若情節嚴重屢勸不聽,最嚴重可限制擷取(封網),由專家審議的設計制度。
懲詐方面,羅秉成強調「騙得越多,關得越久!」目前鉅額加重罪,是1年以上7年以下,未來巨額詐欺,將改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還有複合式手段加重刑期,若3人以上進行詐騙,則加重二分之一。
羅秉成說,為溯源打詐執法,將引入自首、自白的「窩裡反條款」,此外也提高假釋門檻,詐騙初犯刑期達三分之二才能假釋,累犯四分之三,三犯不得假釋,增加犯罪成本。
行政院長陳建仁,也計劃在明日上午11時出席「行政院推動打詐新四法記者會」 ,親自宣布院會通過「打詐新四法」,盼獲立院朝野與社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