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去年8月指控,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桃園市長任內與涉鉅額地下匯兌的八八會館主嫌郭哲敏、林秉文等人,有緊密政商合作關係,遭鄭提告加重誹謗。新北地檢署昨偵查終結,認為黃國昌引用媒體報導作為依據,難以認定所述全屬無據,予以不起訴處分。黃國昌在臉書說,鄭文燦被新北檢認證與黑金共舞,要求鄭文燦為濫訴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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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說,他去年夏天揭露鄭文燦在和麻吉林秉文歡唱三天後,就在市政會議主導,將GE01捷運站移到和林秉文合作洗錢的郭哲敏所蓋買的農地旁、助攻詐騙洗錢集團炒地,鄭文燦惱羞成怒,先嗆他「看圖說故事」、「雙標」,之後對他提告。

黃國昌說,他當時就說過,這種濫訴,見識多了,要告就來告!果不其然,鄭文燦的濫訴,遭新北檢駁回。請問鄭文燦,要不要為自己的濫訴道歉?請問對黑金「深惡痛絕」的民進黨主席賴清德,鄭文燦這種圖利詐欺洗錢犯的人,還適合當海基會董事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