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院黨團今(7)日召開記者會,爆料台電興達電廠花7億元委外處理廢水,卻驗收不合格,台電不但未解約,還同意降低違約金,並要求高雄市府環保局徹查廢水排放情形,並要求台電改善,或應跟廠商解約。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批評,台電持續虧損要政府補貼,此案明明可以依法主張權利拿回違約金,台電卻放任業者胡搞瞎搞,他質疑,鴻超是沒有處理廢水實績的公司,他要問台電,當初這個標案是怎麼給出去的?根據內部會議紀錄,興達電廠內部「曾研議解約」,最後為何不了了之?質疑是誰決定不解約、陷台電基層員工於不義?
針對台電回應表示,得標廠商是處理量能未達合約標準,因此台電對其開罰,罰鍰會降低是因為工程會調解後降低罰款。台灣民眾黨團表示遺憾,但對於台電的避重就輕「毫不意外」。
台灣民眾黨團指出,台電顧左右而言他,迴避實質問題,台電不要再玩文字遊戲,請具體回應以下三大問題:
一、興達電廠的合作廠商「鴻超」過去並無處理廢水相關經驗,如何能取得此標案,且鴻超自測試開始至正式運轉,屢屢驗收不合格,為何台電一路護航,僅「要求改善」卻未依照合約「解約」?
二、台電表示目前廢水處理,是興達電廠利用「廠內既有設備」,以及得標廠商建置的廢水處理廠處理,也就是已經花了七億進行外包,台電還要用自己的設備、耗材,另外處理廢水,豈非浪費公帑?豈不是更加坐實護航廠商,如今該廠商更陷入鉅額虧損,台電恐求償無門。
三、對於吹哨人提供之內部資料,興達發電廠違規利用「雨水儲存槽」儲存廢水等問題,台電避而不答。
民眾黨表示,已向環境部告發興達發電廠,台電必須清楚說明電廠污廢水處理流程,切勿只想透過內部「做好整頓工作」滅證,或只用新聞稿軟弱回應「烏龍爆料」,台電的效率與能力,應展現在「即刻要求承包廠商具體改善既有設施,使符合廢水排放標準,或透過解約維護台電與納稅人權益」,而非為護航廠商無所不用其極,慘淪為承包商的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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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電回應表示,得標廠商是處理量能未達合約標準,因此台電對其開罰,罰鍰會降低是因為工程會調解後降低罰款。台灣民眾黨團表示遺憾,但對於台電的避重就輕「毫不意外」。
台灣民眾黨團指出,台電顧左右而言他,迴避實質問題,台電不要再玩文字遊戲,請具體回應以下三大問題:
一、興達電廠的合作廠商「鴻超」過去並無處理廢水相關經驗,如何能取得此標案,且鴻超自測試開始至正式運轉,屢屢驗收不合格,為何台電一路護航,僅「要求改善」卻未依照合約「解約」?
二、台電表示目前廢水處理,是興達電廠利用「廠內既有設備」,以及得標廠商建置的廢水處理廠處理,也就是已經花了七億進行外包,台電還要用自己的設備、耗材,另外處理廢水,豈非浪費公帑?豈不是更加坐實護航廠商,如今該廠商更陷入鉅額虧損,台電恐求償無門。
三、對於吹哨人提供之內部資料,興達發電廠違規利用「雨水儲存槽」儲存廢水等問題,台電避而不答。
民眾黨表示,已向環境部告發興達發電廠,台電必須清楚說明電廠污廢水處理流程,切勿只想透過內部「做好整頓工作」滅證,或只用新聞稿軟弱回應「烏龍爆料」,台電的效率與能力,應展現在「即刻要求承包廠商具體改善既有設施,使符合廢水排放標準,或透過解約維護台電與納稅人權益」,而非為護航廠商無所不用其極,慘淪為承包商的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