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教材又+1!近期一段行車紀錄器畫面在網路上瘋傳,一位中國駕駛行駛在高速公路時,進入一個隧道口後,才看見前方已經發生了追撞事故,駕駛都還沒來得及反應就追撞上去,釀成二次事故,而「暗適應」造成的盲區也全被行車紀錄器拍下來。
進隧道一秒追撞!行車紀錄器拍下「暗適應」盲區
進入隧道時,許多駕駛人都知道要開啟「頭燈」。但近期在大陸微博上,卻有段車禍影片瘋傳,一位男駕駛行駛在高速公路上,不遠處有一個隧道,但進入隧道前,他沒有開啟頭燈,進入隧道口後,才看到前方已有兩輛車發生追撞事故,另一輛黑色轎車則停在兩車後方上前關心情況,此景讓坐在副駕的女子直接嚇壞,駕駛也來不及反應進行閃避,最終追撞上去,釀成二次事故。
更慘的是,前方正在處理車禍的三位駕駛中,有一人正站在兩輛車的中間,後方駕駛追撞後,直接成為「夾心餅乾」,痛苦的坐在路旁哀號。
從行車紀錄器畫面來看,會發現進入隧道前當事駕駛沒有開啟頭燈,進入隧道那一瞬間,又因為「暗適應」的問題,看不清前方路況,最終釀成這起事故。
人類眼睛很怕黑!進出隧道是開車最危險的瞬間
事實上,人類眼睛對於周邊光線出現立即性的變化時,都需要一個適應時間,舉例來說,就像你從暗暗的地下室出門後,大中午的太陽高掛在空中,你的眼睛會不自覺地瞇起來一樣。
首先是「光適應」,人類眼睛從很暗的地方進入一片光亮的地方時,會覺得相當刺眼,大約需要幾秒的時間適應,才能讓眼睛習慣恢復視覺。而「暗適應」則更誇張,需要好幾分鐘甚至是數十分鐘,才能讓眼睛習慣,舉例來說,就是當你關上燈睡覺後,持續張開眼睛,卻需要好幾分鐘後才能看到房間物品的輪廓。
至於開車時最常遇到「光、暗適應」變化的情況,就是行駛在隧道時,因此其入口、出口處最容易發生事故。
發生車禍避免發生二次事故!國道警方曝解決流程
雖然本次車禍發生在中國大陸,但台灣的道路上,其實也有著許多大大小小隧道,所以還是值得進行反省與探討。在台灣,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行駛於高、快速公路隧道內未開亮頭燈者,最高可處罰45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行駛於一般道路隧道內未開亮頭燈者,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最高處罰3600元罰鍰。
此外,內政部警政署曾提醒,當車輛於國道故障或發生事故時,若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請遵循「開放離撥拍移等」步驟進行處理,說明如下:
一、「開」:開啟危險警告燈。
二、「放」:沿著路肩或護欄外,面向來車至車輛後方100公尺處擺放故障標誌。(故障車輛停放於
路肩時得於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擺放故障標誌)。
三、「離」:車內人員全部離開車輛,移動至安全處所,避免在車道上逗留。
四、「撥」:撥打110或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報案。若手機開啟定位功能,則App會自動判斷人員所在位置。
五、「拍」:拍攝記錄事故現場,最好包含車輛碰撞點、車損部位、與地面標線之相對位置,供肇事責任鑑定使用。
六、「移」:拍照記錄完後,儘速將車輛移至安全處所(路肩或避車彎)。
七、「等」:等待員警抵達處理。
若有人傷亡或車輛無法行駛,仍應先開啟車輛危險警告燈,接著放置故障標誌,車內人員移動至安全處所再求援,並保持現場完整、等待員警抵達。
本次車禍影片中,前方駕駛發生車禍時並沒有在後方放上故障標誌,而且人員還站在車道上逗留,後續被追撞時又造成傷勢,這起車禍影片也成為最好的交通安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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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隧道時,許多駕駛人都知道要開啟「頭燈」。但近期在大陸微博上,卻有段車禍影片瘋傳,一位男駕駛行駛在高速公路上,不遠處有一個隧道,但進入隧道前,他沒有開啟頭燈,進入隧道口後,才看到前方已有兩輛車發生追撞事故,另一輛黑色轎車則停在兩車後方上前關心情況,此景讓坐在副駕的女子直接嚇壞,駕駛也來不及反應進行閃避,最終追撞上去,釀成二次事故。
更慘的是,前方正在處理車禍的三位駕駛中,有一人正站在兩輛車的中間,後方駕駛追撞後,直接成為「夾心餅乾」,痛苦的坐在路旁哀號。
從行車紀錄器畫面來看,會發現進入隧道前當事駕駛沒有開啟頭燈,進入隧道那一瞬間,又因為「暗適應」的問題,看不清前方路況,最終釀成這起事故。
人類眼睛很怕黑!進出隧道是開車最危險的瞬間
事實上,人類眼睛對於周邊光線出現立即性的變化時,都需要一個適應時間,舉例來說,就像你從暗暗的地下室出門後,大中午的太陽高掛在空中,你的眼睛會不自覺地瞇起來一樣。
首先是「光適應」,人類眼睛從很暗的地方進入一片光亮的地方時,會覺得相當刺眼,大約需要幾秒的時間適應,才能讓眼睛習慣恢復視覺。而「暗適應」則更誇張,需要好幾分鐘甚至是數十分鐘,才能讓眼睛習慣,舉例來說,就是當你關上燈睡覺後,持續張開眼睛,卻需要好幾分鐘後才能看到房間物品的輪廓。
至於開車時最常遇到「光、暗適應」變化的情況,就是行駛在隧道時,因此其入口、出口處最容易發生事故。
發生車禍避免發生二次事故!國道警方曝解決流程
雖然本次車禍發生在中國大陸,但台灣的道路上,其實也有著許多大大小小隧道,所以還是值得進行反省與探討。在台灣,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行駛於高、快速公路隧道內未開亮頭燈者,最高可處罰45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行駛於一般道路隧道內未開亮頭燈者,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最高處罰3600元罰鍰。
此外,內政部警政署曾提醒,當車輛於國道故障或發生事故時,若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請遵循「開放離撥拍移等」步驟進行處理,說明如下:
一、「開」:開啟危險警告燈。
二、「放」:沿著路肩或護欄外,面向來車至車輛後方100公尺處擺放故障標誌。(故障車輛停放於
路肩時得於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擺放故障標誌)。
三、「離」:車內人員全部離開車輛,移動至安全處所,避免在車道上逗留。
四、「撥」:撥打110或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報案。若手機開啟定位功能,則App會自動判斷人員所在位置。
五、「拍」:拍攝記錄事故現場,最好包含車輛碰撞點、車損部位、與地面標線之相對位置,供肇事責任鑑定使用。
六、「移」:拍照記錄完後,儘速將車輛移至安全處所(路肩或避車彎)。
七、「等」:等待員警抵達處理。
若有人傷亡或車輛無法行駛,仍應先開啟車輛危險警告燈,接著放置故障標誌,車內人員移動至安全處所再求援,並保持現場完整、等待員警抵達。
本次車禍影片中,前方駕駛發生車禍時並沒有在後方放上故障標誌,而且人員還站在車道上逗留,後續被追撞時又造成傷勢,這起車禍影片也成為最好的交通安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