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市府交通局建置不少停車場及路邊停車位,但路邊停車費欠繳金額目前累計突破2億元,市議員李天生今(6)日質疑,市府交通局無力催討,造成市庫收入減少,值得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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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生指出,依審計部報告,台中市路邊停車費欠繳費用,106年以前累積的金額為1億4172萬餘元,至110年底累計達1億8,813萬餘元,至於111年欠繳金額計1537萬8千元,112年計2087萬8千元,加總起來已經突破2億元。


李天生感慨表示,基層同仁沿街開具停車費繳費單,十分辛苦,同時停車費用並不高,交通局並且提供「線上繳費」等便民服務,為何還有如此高額欠繳停車費用?要求針對欠繳車輛進行通報強制拖吊,有效解決停車費欠繳問題。


交通局長葉昭甫說,目前積欠停車費用,只要繳交1張停車罰單即可領車,己經提案修改停車場管理辦法,要求全部罰單繳清後,才能領回車輛,希望制止不肖人士鑽取漏洞。


葉昭甫並強調,交通局積極辦理停車費催繳作業,倘民眾經催繳後仍再未繳,則進行舉發;經查辦理催繳舉發作業及函送執行後,停車費到繳率為約99%;另查臺中市路邊停車費收入每年約15億元,近5年,停車欠費年平均約1,409萬,欠費占比僅約0.93%;此外,並針對大額欠費車主發動行政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達約1,176萬元,以維護政府債權。


此外,交通局除催繳作業外,每季篩選欠費1.5萬元以上則通報車號清冊匯入開單員PDA,優先通報拖吊;並針對欠費車輛強制停用月票購買資格,需繳清欠費才能購買,讓市民公平、合理使用本市停車資源。


交通局說,停車費到繳率為約99%,另停車費收入近5年平均約15億元,停車欠費平均約1,409萬,欠費占收入比約0.93%;交通局為管理維護停車環境,針對大額欠費車主發動行政強制執行,以維護政府債權。


交通局強調,持續積極追繳欠費車輛,除催繳作業外,每季篩選欠費1.5萬元以上的通報車號清冊匯入開單員PDA優先通報拖吊,此外,對於欠費車輛實施限縮購買本市公有停車場月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