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0403花蓮地震災情的救災、重建及振興工作,交通部觀光署協助旅宿業。推出3波旅宿業協助方案,包含受災旅宿業融資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受災戶短期安置旅宿,還有行政院推動花蓮振興觀光補助方案,包括國人入住花蓮縣合法旅宿最高補助1000元等,觀光署今(4)日進一步表示,自由行及團體旅遊補助時間於6月1日起實施,相關方案的詳細實施時間與方式,將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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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協助受災旅宿業融資相對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部分,觀光署與國發會、經濟部中小企業署合作「0403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方案」,由花東基金專案提撥20億元,提供200億元貸款總額度,以及利息補貼金額最高50萬元。同時,觀光署啟動「交通部觀光署提供受災旅宿業融資相對信用保證要點」提供相關融資信用保證協助方案,協助受災旅宿業者取得資本性融資周轉金貸款,加速業者災後重建並恢復正常營運。
 
在協助受災民眾入住「花蓮短期安置旅宿」部分,除積極媒合花蓮合法旅宿業者,使受災戶能以月租方式短期入住合作旅宿,最長3個月,月租費用由政府定額補助旅宿業,受災戶免負擔旅宿月租費用。至於補助額度以每戶每月入住1間客房為單位。入住雙人房者,每房每月補助旅宿業者3.2萬元;3人(含)以上入住4人房者,每房每月補助旅宿業者4.4萬元。倘受災戶有其他需求,得與旅宿業者另行協調約定。
 
在振興花蓮觀光補助方案有助促進花蓮觀光產業經濟,行政院今(4)日在花蓮縣政府主持「0403震災復原重建專案會議」,重申行政院在振興花蓮觀光經費部分編列15.84億元投入於花蓮地區為主,包括交通部12.31億元及其他經濟文化農業等各部會的3.53億元。

至於交通部振興觀光旅遊編列12.31億元方案有3大部分,包括旅宿業融資信用保證1.2億元;旅遊振興後自由行8.15億元、團體旅遊1.5億元,共編列9.65億元。觀光署目前規劃國人入住花蓮縣合法旅宿,平日週一至週四每房每晚依實際住宿房價最高補助1000元、假日週五至週日每房每晚依實際住宿房價最高補助500元。自由行及團體旅遊補助時間於6月1日起實施,相關方案的詳細實施時間與方式,將另行公布。

另外,交通優惠措施共1.46億元,包括台灣好行及觀巴6000萬元,台鐵Taiwan pass1000萬元及觀光專列5100萬元,花蓮包機及行銷推廣宣傳2500萬元。針對花蓮縣政府關切提高花蓮包機補助部分,觀光署已納入1000萬元補助額度內,按不同市場分別提高為30萬元、35萬元、40萬元。
 
觀光署強調,將持續掌握花蓮災後復原進度,全力協助花蓮觀光振興措施,期能透過3波協助方案,共同帶動花蓮觀光產業復甦,振興在地旅遊。至於東部地區觀光振興所涉及的其他需求,觀光署將於行政院觀光平台會議研商相關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