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區徐姓男子,長年有家暴紀錄,去年間多次對6歲兒以衣架、藤條等物毆打,並使男童在水箱內溺斃,台中檢方依凌虐未成年人致死罪起訴徐男並請求重刑,台中市地院國民法官參審後,今(1)日依凌虐未成年人致死罪,判有期徒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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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38歲的徐姓男子過去就有家暴等紀錄,曾入間服刑,6歲大的兒子原本由徐男母親照顧,前年底由徐男接回照料,但徐男從去年1月開始,多次以衣架、傳輸線毆打兒子,甚至對兒子裸體、寶特瓶高舉過頭罰站等,導致男童全身新舊傷痕多達42處,甚至有大面積皮下出血的情況。

徐男為掩飾犯行,不但為小孩塗抹藥膏,還特意向學校請假多天,就因為怕老師或社工發現小孩身上傷痕累累,徐男還在去年6月1日將塑膠收納箱裝滿溫熱水,命令小孩泡在箱子內長達1小時,聲稱可以加速退淤,卻導致男童橫紋肌溶解、意識模糊失能,最後溺斃箱子內。

台中檢方去年9月起訴徐男,檢察官認為徐男在孩子4歲的時候就曾施暴,之後雖接受強制親職教育,卻變本加厲,請求加重量刑。全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自4月29日起連3天審理。

檢方當庭指出,徐男在男童4歲時,就曾有多次家暴紀錄,案發後查扣多支遭徐男打彎衣架,顯見下手殘忍,明顯對刑法反應力薄弱,具體求刑13年6月至16年。全案經合議庭審理後,今天下午5時宣判,徐男涉犯凌虐未成年人致死罪,處有期徒刑16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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