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版「保守國家秘密法」今(1)日生效,擴大「國家秘密」定義和保密主體,但因法條模糊,並未解釋何謂國家秘密以及工作秘密。陸委會昨示警,並提到4項看似一般的行為,也可能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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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月27日通過《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將監管範圍從國家機密延伸到工作秘密,還嚴格管制涉密人員離職後的就業及出境。然而,因保密法嚴苛且模糊,加劇寒蟬效應。

《保守國家秘密法》並未明確定義何謂「工作秘密」,但依中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解釋,是除了國家秘密以外,在公務活動中不得公開擴散的事項;一旦洩露會給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單位的工作帶來被動和損害。

今起《保守國家秘密法》正式生效,陸委會也發出提醒,該法大幅擴大「國家秘密」之定義與保密主體的對象,法條相關內容模糊且具高度不確定性,加以中共法治長期欠缺透明,所造成的可能觸法風險大增,已引發各界疑慮與不安,籲請國人務必慎思赴陸的必要性,非有必要,建議暫勿前往中國大陸。

陸委會也點出4項看似一般的行為,同樣可能觸法,包含赴陸採訪、學術研究、蒐集經商投資資訊或與當地人士對話等,只要遭中共認定相關對話或蒐集資料內容有損其「國家和人民利益」,都有可能被中共認定為涉及「國家秘密」。

國安局長蔡明彥則提到,該條文針對秘密範圍廣泛,沒有充分說明細節,讓中共有更多的政治指導空間,且授權中國第一線查察人員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