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雞排妹」鄭家純(改名鄭采勻)2021年在臉書上以張貼顏色代碼等方式,公開網紅陳沂的電話號碼,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今(1)日鄭家純在律師陪同下抵達北檢,並繳清罰金,換取自由身免坐牢。
此案起源於2021年5月,當時陳沂開直播公開手機畫面,指責鄭家純以LINE狂打電話給自己,行為太恐怖因此封鎖對方。鄭家純對此不滿,加入了陳沂的直播,雙方在直播中開戰長達2小時,鄭家純質疑自己電話號碼被公開,她說:「我不在意妳把我的電話號碼公布出來,但妳應該在意我把妳的電話公布出來吧。」並試圖說出4個數字,但被陳沂的尖叫聲打斷。
隔日,鄭家純在臉書上貼出一塊色號卡圖片,上面6碼的色號數字,剛好是陳沂的門號後六碼,陳沂得知後怒告雞排妹違反個資法,北檢去年6月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鄭家純。一審被判4月後,鄭家純不服上訴,高院考量鄭家純是因為陳沂的行徑,才會有報復行為,改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鄭家純今日到台北地檢署繳納罰金,不用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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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鄭家純在臉書上貼出一塊色號卡圖片,上面6碼的色號數字,剛好是陳沂的門號後六碼,陳沂得知後怒告雞排妹違反個資法,北檢去年6月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鄭家純。一審被判4月後,鄭家純不服上訴,高院考量鄭家純是因為陳沂的行徑,才會有報復行為,改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鄭家純今日到台北地檢署繳納罰金,不用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