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擬提案修《勞基法》第15之1條,規定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一事,民進黨立委黃捷批評,真是五一勞動節最諷刺的笑話,直呼不做功課就冒然提案,傷害勞權還不自覺,這才是國家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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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煦庭日前和同黨立委吳宗憲、游顥、黃建賓共同召開記者會,牛提出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國民黨立委要有三個月試用期,薪水一律打八折,經職業訓練及考核才能領全薪!」黃捷說,這是國民黨立委的提案邏輯,換位思考一下就知道多荒唐,真是五一勞動節最諷刺的笑話。

黃捷提到,勞基法早就刪掉試用期,避免同工不同酬,讓勞工落入低薪困境。上工就應領全薪、勞健保及資遣就該照勞基法規定,沒有新進員工薪水打折的道理,難道前三個月工作量會比較少嗎?依年資加薪跟試用期減薪,是不同的事情;她批評,不做功課就冒然提案,傷害勞權還不自覺,這才是國家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