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日為五一勞動節,全國幼教產業工會針對在幼教現場,存在已久的問題,「加班沒有加班費,休假不自由」的狀況發聲,希望國教署以及勞動部能重視這個全國公立幼兒園教保員面臨的問題。在「公立幼兒園休假權益」調查中發現,請特休時仍有近一成五校方違法要求教保員需要自付代課費才能請假,此外,特休未休完竟高達六成未依法換成薪資,以及寒暑假無法休假又領不到相關鐘點費,根本兩面剝削等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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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指出,「特別休假」是勞工的法定權益,勞工藉由休假消除疲憊,以維持勞動力,促進個人及會生活之發展,此乃雇主必須執行之義務,且勞基法第38條也明定「特別休假日期,由勞工排定之」,以此保護較弱勢的勞工,但此美意到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的身上似乎變調了!特別休假被忽視,部分學校的人事將契約進用教保員特休比照教師請假規定辦理,要求教保員請假必須自付代課費、學期間不得出國等…於法不合的規範,更詭異的是,向上詢問勞工局、教育局竟變成雙方互踢皮球,造成教保員的休假權益被剝奪。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在「公立幼兒園休假權益」調查,收回近500則回應,其中請特休時,仍有近一成五違法要求教保員需要自付代課費才能請假,僅有不到三成的教保員是由學校付費聘代課老師,其餘過半數為不另請代課老師,由園內人力協調,但也衍生了人情壓力,使人員不敢依法請假,此外,特休未休完竟高達六成未依法換成薪資。

這份調查顯示了教育部(局)以及相關主管不了解勞基法人員的權益,使勞基法人員休假權益遭到嚴重的漠視,以及人力明顯不足導致校內人員道德綁架,擔心請假增加園內老師困擾。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接獲數個陳情案件,皆完全無視勞基法規定,園所依據教師請假辦法要求適用勞基法的教保員請假應自付代課費;甚至有學校規定學期間不可以請假,只能在寒暑假請休,但寒暑假卻又被要求正常上班以節省延長照顧人力費用,致使教保員既無法休假又領不到相關鐘點費,根本兩面剝削。

另外有部分縣市規定園內教保服務人員請假,可由處理行政事務的增置教保員入班,但卻未想過其原有的行政職務會因入班協助導致工作無法如期完成,必須額外加班的情況下,也無加班費可申請,使此類教保員有苦說不出;更有學校將請假視為考核依據,「不服從」就拿考核做文章,園所掌握教保員的考績評分,使得無考核申訴制度的教保員只能自吞苦果。

請假限制多,進而衍生出超過六成的教保員被迫「特休無休完,無法換薪資,只能遞延」的問題,若再未休完就只能犧牲自己的權益,公家機關擺明帶頭違法,藐視法規。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認為,爲營造友善的職場環境與制度,政府應強化機關主管對於勞基法人員相關知能,尤其人事、校(園)長、主任更應該了解勞基法人員權益,中央及各縣市教育局(處)應編列足夠預算及建立完善人才資料庫,只要教保服務人員請假皆聘用代理人員,以免影響彼此的工作事務,變相造成情緒勒索。

幼教老師已是公認高壓力、高風險職業,專業師資難尋,現有留在職場的人員,政府是否應該給予更好的對待?本會呼籲國教署應擔起責任,制訂「教保員申訴制度」,避免讓教保員因請休假,還擔心學校運用考核限制人員休假,也鼓勵教保員透過申訴管道勇於檢舉此類學校。勞動局(處)也應該主動稽查園所是否有損壞勞工休假權益,必要時應該採取相關究責行動。勿讓教保人員的休假淪為「一國多制」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