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2024)年3月底止,投信ETF規模已超過新台幣4.7兆元,年成長76.5%,也引發ETF集中度過高及網紅行銷亂象。金管會今(30)日持續祭出精進ETF相關監理措施,包括強化規範業者廣告行銷活動及市場風險控管措施,其中投信與網紅合作要有事前、事中、事後管理的內控制度,並簽約明訂雙方權利義務,業者也要定期檢視合作的網紅廣告行為要符合自律規範規定,相關自律規範預計6月底出爐,各業者若不符規定要在發布後3個月內依新措施補正。
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3月底,投信ETF市場規模已達4兆7381億元,占整體投信基金規模7兆7575億元的61.08%,且相較112年3月底ETF市場規模2兆6845億元,增加2兆536億元,增長幅度達76.5%,其中台股ETF共計50檔,規模達1兆8715億元,占整體投信基金規模7兆7575億元的24.13%,已成為我國投資人的主要理財商品之一。
不過,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除已適時由投資教育宣導、強化配息資訊揭露、參考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國際監理趨勢等不同層面採行相關管理措施外,並朝強化資訊揭露、廣告行銷及市場風險控管3方向,協同投信投顧公會、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持續精進ETF相關監理措施。
在強化規範業者廣告行銷活動,以保護投資人權益部分,金管會證期局表示,為確保投信業者對於ETF商品廣告行銷內容的妥適性,避免相關內容有誤導投資人疑慮,將加強審查基金銷售文件的內容之妥適性,包括投信業者對於基金銷售文件應強化事前審查及事後稽核機制,還有投信投顧公會對於投信業者 的廣告等營業促銷活動之資料將加強審查,若發現有相關缺失或違反規定情事,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為促進投信業者自律與健全產業發展,投信投顧公會經蒐集業者意見,研議強化投信及基金銷售機構管理網紅廣告行為的自律規範,並將於近期發布,增訂4大規範,包括業者與網紅合作,應於內部控制制度明定事前、事中、事後管理機制;業者應與合作網紅簽訂契約明訂雙方權利義務;業者應定期檢視合作網紅從事廣告行為確保符合規定,投信投顧公會定期抽查業者遵循情形;為使業者有充分時間因應新措施,業者就已合作網紅管理如有不符合規定者應於3個月內補正。
因應ETF成長對資本市場影響,在強化市場風險控管措施部分,證期局說,考量投資人對高息相關名稱之ETF有所期待,為提醒投資人商品特性及相關風險,規劃於基金名稱後加註「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等相關提醒警語。
證期局認為,ETF是追蹤複製指數表現,ETF所追蹤指數並須經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審查認可。對於國內股票型ETF,金管會將督導投信業者對於所發行的ETF及ETF所追蹤的指數,強化評估成分股之集中度及流動性,以避免建倉及大額申贖時影響股價及流動性。
此外,金管會亦將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藉由定期評估ETF持股狀況、建置交易資料庫,以落實投資人保護,維持市場穩定運作及防止不當影響個股及市場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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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除已適時由投資教育宣導、強化配息資訊揭露、參考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國際監理趨勢等不同層面採行相關管理措施外,並朝強化資訊揭露、廣告行銷及市場風險控管3方向,協同投信投顧公會、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持續精進ETF相關監理措施。
在強化規範業者廣告行銷活動,以保護投資人權益部分,金管會證期局表示,為確保投信業者對於ETF商品廣告行銷內容的妥適性,避免相關內容有誤導投資人疑慮,將加強審查基金銷售文件的內容之妥適性,包括投信業者對於基金銷售文件應強化事前審查及事後稽核機制,還有投信投顧公會對於投信業者 的廣告等營業促銷活動之資料將加強審查,若發現有相關缺失或違反規定情事,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為促進投信業者自律與健全產業發展,投信投顧公會經蒐集業者意見,研議強化投信及基金銷售機構管理網紅廣告行為的自律規範,並將於近期發布,增訂4大規範,包括業者與網紅合作,應於內部控制制度明定事前、事中、事後管理機制;業者應與合作網紅簽訂契約明訂雙方權利義務;業者應定期檢視合作網紅從事廣告行為確保符合規定,投信投顧公會定期抽查業者遵循情形;為使業者有充分時間因應新措施,業者就已合作網紅管理如有不符合規定者應於3個月內補正。
因應ETF成長對資本市場影響,在強化市場風險控管措施部分,證期局說,考量投資人對高息相關名稱之ETF有所期待,為提醒投資人商品特性及相關風險,規劃於基金名稱後加註「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等相關提醒警語。
證期局認為,ETF是追蹤複製指數表現,ETF所追蹤指數並須經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審查認可。對於國內股票型ETF,金管會將督導投信業者對於所發行的ETF及ETF所追蹤的指數,強化評估成分股之集中度及流動性,以避免建倉及大額申贖時影響股價及流動性。
此外,金管會亦將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藉由定期評估ETF持股狀況、建置交易資料庫,以落實投資人保護,維持市場穩定運作及防止不當影響個股及市場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