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1)日即將迎來一年一度的「51勞動節」,許多勞工們期待可以在這個專屬節日,給自己放1天難得的平日假期。那麼勞動節到底有哪些人可以休假?哪些人不能放假?《NOWnews今日新聞》就整理出勞動節放假資訊,提供給讀者們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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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節誰可以放假?

依據《勞基法》第2條,所謂的勞工就是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因此只要符合「勞工」定義,無論正職或兼職人員都能放假。

包含農、林、漁、牧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營造業、水電、煤氣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大眾傳播業,與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事業,都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皆屬於勞動節可放假的族群。

▲原PO表示公司最近來了一位狂炫耀自己「成大畢業」的新同事,甚至還問別人哪裡畢業,而對方回「台大」,才讓她當場愣住閉嘴。(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翻攝Pixabay)
▲所謂的勞工就是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因此只要符合「勞工」定義,無論正職或兼職人員都能在勞動節放假。(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翻攝Pixabay)
🟡勞動節誰不能放假?

1.「未經勞動部指定適用勞基法的行業」,包含公務人員、教職員、醫師、無固定營業地點或門牌號碼的小吃攤販,或屬於個人服務業的家事服務工作者(如家庭清潔工、管家、保母、看護等)以及職業運動員、教練、裁判等。

2.「不適用勞基法工作者」,包含依公司法委任的事業單位經理人,以及公司將工作外包給承攬人,雙方沒有僱傭關係和從屬性,就不屬於勞動節可放假範疇。

🟡勞動節上班薪水、工資怎麼算?

雇主如需要勞工於勞動節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且除了原本當日工資外,需要再加發一日工資。若勞動節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雇主應再給予勞工擇日補假,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

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必須依法辦理包含勞動節在內的任何一個國定假日之出勤、工資給付,若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就相關事證,至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或撥打1955專線。

▲原PO日前面試完秒被打槍,豈料一個月後竟收到「錄取通知」,讓她相當困惑,貼文一出,也有過來人抖暗黑真相。(圖/翻攝pexels)
▲雇主如需要勞工於勞動節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且除了原本當日工資外,需要再加發一日工資。(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翻攝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