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台電大林廠傳出採購弊案,張姓員工和洪姓廠商遭檢方聲押獲准,原本裁定交保的台電郭姓經理,又被查出他於擔任工程師及課長時,涉嫌收受廠商回扣110萬元,被檢方再次傳喚到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據了解,高雄地檢署於2021年間,偵辦某國營企業採購弊案時,查出台電大林電廠人員和廠商疑有不當往來,經追查後,發現有台電人員,疑似將採購標案底價洩露給廠商,廠商再以圍標方式拉高標案價格,得標後再把溢價以回扣方式,賄賂台電承辦人員。
今年1月間,高檢傳喚50歲的郭姓經理,以及張姓、林姓員工與洪姓廠商到案,4人均否認犯案,但卻對多筆款項來源交代不清,檢方複訊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張姓員工、洪姓廠商2人收押,其餘2人交保。檢調持續追查,發現郭姓經理於2018年到2019年間,涉嫌透過2件標案收取回扣110萬元,本月23日,檢調前往郭男住所搜索,並認定郭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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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間,高檢傳喚50歲的郭姓經理,以及張姓、林姓員工與洪姓廠商到案,4人均否認犯案,但卻對多筆款項來源交代不清,檢方複訊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張姓員工、洪姓廠商2人收押,其餘2人交保。檢調持續追查,發現郭姓經理於2018年到2019年間,涉嫌透過2件標案收取回扣110萬元,本月23日,檢調前往郭男住所搜索,並認定郭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