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日前因涉收受獻金及性招待遭判6年5個月,目前關押在台南監獄,本月中開庭前疑似拿易開罐罐頭瓶蓋企圖自殘,所幸被另名受刑人及時發現通報,送醫縫合3針無生命危險,才被送回監獄,如今光電案也偵查終結,今(26)日再度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被起訴,並建請院方從重量刑。
台南地檢署查獲行政院前顧問古盛煇擔任負責人的力暘能源公司被控非法取得台南光電場土地,自去年3月起發動6波搜索行動、搜索68處所。經過一年調查,查出包含前經發局長陳凱凌、經濟部能源署林姓組長及力晹集團總裁古盛煇等15人,共同圖利五間公司違法通過設置案場,檢方保守估算20年的售電不法利益逾91億元,南檢今(26)日依共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陳凱凌等5名公務員及古姓業者等10人,並對其中12人建請從重量刑。
台南地檢署指出,時任台南市經濟發展局局長陳凱凌、時任經發局王姓主任秘書、時任經發局能源科邱姓專員、時任經發局能源科張姓技士等人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時任經濟部能源局(現改制為能源署)太陽光電組林姓組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嫌。
力晹集團總裁古盛煇、徐姓總經理、設計部資林姓深協理、電業申設部謝姓資深經理、土地規劃部丁姓經理、土地規劃部李姓代理組長、土地規劃部杜姓專案組長、土地規劃部朱姓專員、土地開發部邱姓協理、土地開發部張姓資深經理,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公務員對主管與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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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指出,時任台南市經濟發展局局長陳凱凌、時任經發局王姓主任秘書、時任經發局能源科邱姓專員、時任經發局能源科張姓技士等人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時任經濟部能源局(現改制為能源署)太陽光電組林姓組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嫌。
力晹集團總裁古盛煇、徐姓總經理、設計部資林姓深協理、電業申設部謝姓資深經理、土地規劃部丁姓經理、土地規劃部李姓代理組長、土地規劃部杜姓專案組長、土地規劃部朱姓專員、土地開發部邱姓協理、土地開發部張姓資深經理,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公務員對主管與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