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23)年3月間,六福村野生動物園一隻東非狒狒脫逃18天,最後在桃園市楊梅區遭獵槍擊中身亡,但六福村未主動通報動物逸失,以及相關圍捕費用最終政府買單,引發外界不滿,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11)日審查野保法修正條文,增訂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時,飼主應主動通報,並提高罰則最高罰15萬元,同時圍捕費用應由飼主負擔。
多位立委提案野保法修正草案,應增訂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時,飼主應主動通報,並提高罰則最高罰15萬元,且所有圍捕費用由飼主負擔,立院經濟委員會今日進行審查,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林業保育署長林華慶到場備質詢。
根據現行野保法僅規範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逸失的通報責任,未通報的罰則為1萬元到5萬元,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表示,修正案增訂保育類動物逸失時,所有人或占有人應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自行積極圍捕,未通報罰則提高至3萬至15萬元,期所衍生的圍捕費用,也應均由飼主負擔。
陳駿季也提到,當保育野生動物逸失時,飼主應自行積極圍捕,並得報請主管機關協助圍捕,但協助圍捕所需相關費用,由所有人或占有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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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野保法僅規範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逸失的通報責任,未通報的罰則為1萬元到5萬元,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表示,修正案增訂保育類動物逸失時,所有人或占有人應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自行積極圍捕,未通報罰則提高至3萬至15萬元,期所衍生的圍捕費用,也應均由飼主負擔。
陳駿季也提到,當保育野生動物逸失時,飼主應自行積極圍捕,並得報請主管機關協助圍捕,但協助圍捕所需相關費用,由所有人或占有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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