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及路面品質,降低大貨車超載情形,並提升地磅站的運作效率,高公局持續辦理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系統建置,並於5月1日正式啟用國1新營南向、國3樹林北向及後龍北向等3處地磅站動態地磅系統。
高公局表示,目前國道沿線設有44處地磅站,為提升載重大貨車過磅效率,並遏阻載重大貨車超載及逃磅情形,已於國1汐止南向、員林南向、后里北向、新市南向及岡山北向、國3樹林南向及田寮北向等7處地磅站建置啟用動態地磅系統。
經統計,該7處動態地磅系統實施後,超載由實施初期之330件/月,降為184件/月;逃磅部分,則由實施初期的222件/月大幅降低為62件/月;另載重大貨車遵行免過磅比例逾90%,顯示大多數大貨車駕駛對該系統運作已能瞭解與配合,故5月1日起,再啟用國1新營南向、國3樹林北向及後龍北向等3處地磅站動態地磅系統。
高公局解釋,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係於國道主線設置3道門架,當載重大貨車行進至第1道門架時,動態地磅及車牌辨識系統同時啟動,以偵測車輛總重及辨識車輛車號;明顯未超載車輛之車號會顯示於第2道門架上方CMS,毋須進入地磅站過磅。
高公局提到,若載重大貨車之駕駛人未於該CMS看到自身車號,則須依標誌指示進站過磅,否則第3道門架之錄影設備會記錄逃磅車輛車牌及影像畫面,並提供給公警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2條第4項規定予以舉發。
高公局提醒,載重大貨車行經動態地磅系統時,請遵循第2道門架上方的資訊可變標誌(CMS)所顯示車號,據以免進地磅站,未顯示者仍應進地磅站過磅,逃磅者將移送國道公路警察局開單舉發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籲請載重大貨車務必依規定過磅,以免受罰。
高公局也說,大貨車裝載貨物行駛國道時,請配合地磅站開磅時段進站過磅,如行經設有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系統之地磅站時,務請遵守門架上標誌及CMS指示行車,切勿心存僥倖逃磅,以免受罰。
高公局呼籲,貨車駕駛裝載貨物切勿超載,應平均置放、嚴密覆蓋並捆紮牢固,以免貨物散落或於緊急狀況時影響車輛操控;行駛高速公路應妥為檢查車況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切勿超速超載或疲勞駕駛,以維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尤其行經匝環道時,務必依速限行駛,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態,以安全進出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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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統計,該7處動態地磅系統實施後,超載由實施初期之330件/月,降為184件/月;逃磅部分,則由實施初期的222件/月大幅降低為62件/月;另載重大貨車遵行免過磅比例逾90%,顯示大多數大貨車駕駛對該系統運作已能瞭解與配合,故5月1日起,再啟用國1新營南向、國3樹林北向及後龍北向等3處地磅站動態地磅系統。
高公局解釋,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係於國道主線設置3道門架,當載重大貨車行進至第1道門架時,動態地磅及車牌辨識系統同時啟動,以偵測車輛總重及辨識車輛車號;明顯未超載車輛之車號會顯示於第2道門架上方CMS,毋須進入地磅站過磅。
高公局提到,若載重大貨車之駕駛人未於該CMS看到自身車號,則須依標誌指示進站過磅,否則第3道門架之錄影設備會記錄逃磅車輛車牌及影像畫面,並提供給公警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2條第4項規定予以舉發。
高公局提醒,載重大貨車行經動態地磅系統時,請遵循第2道門架上方的資訊可變標誌(CMS)所顯示車號,據以免進地磅站,未顯示者仍應進地磅站過磅,逃磅者將移送國道公路警察局開單舉發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籲請載重大貨車務必依規定過磅,以免受罰。
高公局也說,大貨車裝載貨物行駛國道時,請配合地磅站開磅時段進站過磅,如行經設有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系統之地磅站時,務請遵守門架上標誌及CMS指示行車,切勿心存僥倖逃磅,以免受罰。
高公局呼籲,貨車駕駛裝載貨物切勿超載,應平均置放、嚴密覆蓋並捆紮牢固,以免貨物散落或於緊急狀況時影響車輛操控;行駛高速公路應妥為檢查車況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切勿超速超載或疲勞駕駛,以維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尤其行經匝環道時,務必依速限行駛,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態,以安全進出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