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泰山區南亞塑膠工廠昨(7)日凌晨發生火警,歷經12小時終於撲滅,今(8)日環保局於現場監測,已無空污異味影響,確定解除空污示警。救火過後環保局表示,南亞公司並未即時將消防泡沫廢水處理,導致泡沫廢水流入錢厝坑溪,此舉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依法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600萬罰鍰。
環保局表示,火勢經歷12小時後撲滅仍有濃煙,直致今日稽查人員以直讀性儀器進行監測空氣品質結果,電子鼻量測數值0,多用氣體偵測儀量測VOC數值為0.1-0.4,其餘氣體數值為0,後續仍將於現場持續量測監控。
環保局提及,火災發生當下,已要求南亞公司應妥善攔阻並收納救災廢水,導入廢水處理設施妥善處理,避免污染水源。目前仍發現有救災消防泡沫水排入錢厝坑溪,現場稽查人員採集水樣快篩檢測水質,雖未驗出毒性反應,但同時也要求南亞公司立即處理消防泡沫。
環保局表示,消防採用低酒精型消防原液滅火,此次救災時數較長造成消防廢水量較大,若南亞公司未即時將消防廢水之處理納入緊急應變措施管理,導致泡沫廢水流入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最高處新臺幣60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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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提及,火災發生當下,已要求南亞公司應妥善攔阻並收納救災廢水,導入廢水處理設施妥善處理,避免污染水源。目前仍發現有救災消防泡沫水排入錢厝坑溪,現場稽查人員採集水樣快篩檢測水質,雖未驗出毒性反應,但同時也要求南亞公司立即處理消防泡沫。
環保局表示,消防採用低酒精型消防原液滅火,此次救災時數較長造成消防廢水量較大,若南亞公司未即時將消防廢水之處理納入緊急應變措施管理,導致泡沫廢水流入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最高處新臺幣600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