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推動國會改革,提案修法增訂「藐視國會罪」,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日前開公聽會,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說,綠營學者、曾代表民進黨參選立委的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竟說藐視國會罪讓連保持緘默跟說謊的權利都沒有,嚴重牴觸人民的基本權利。牛痛批,林志潔倚著學者的身分,為行政官員爭取說謊的權利,這個國家詐騙嚴重的程度已經到了登堂入室、面不改色的地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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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煦庭說,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楊瓊瓔、傅崐萁的修法版本,都容許出席人員在特定情形可以保持緘默,但絕對不能說謊,且《刑事訴訟法》中被告可以說謊,是法理上認為被告為自己的利益說謊情有可原,這是人性考量,也稱私益,但國會調查權都是調查國家大事,都是公益,行政官員如果要在公益上說謊,那麼必然牽涉徇私舞弊之事,「立法院要容許行政官員有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的機會嗎?」

羅智強也在政論節目《新聞大白話》說,上任立委這2個月以來的質詢,經常見到官員胡說八道、答非所問,林志潔僅只是說出現狀,現今在國會上「說謊」,的確沒有法律管束,我國的立法權為憲政權力,若無法讓官員在意識殿堂上如實以告,任何的監督質詢都將失去意義。林志潔的說法是告訴大家為何一定要通過國會改革。

林志潔則回應,藐視國會罪的設計確實有問題,官員固然有備詢的義務,但這次提的草案擴大調查權並不是在質詢,依據草案可以調查一般人民和企業,或要求一般人或企業提出文件帳冊,或來接受詢問,或來協助調查。這些民眾和企業,不是政府官員,不是立法委員質詢的對象,被要求來協助調查,「憑什麼他們不來、不講話或不想跟你實話,還要被你處以藐視國會?你確定不會用這個罪騷擾企業,侵害人民隱私嗎?」

林志潔說,目前草案如果去除藐視國會罪,再加以大調整,也不是不可能合憲,但需要重新設計,國民黨有這個時間抹黑,不如好好研究如何調整法律要件,「用潑髒水這種方式栽贓抹黑,意圖讓人噤聲,對國會擴權的權責不當法案視而不見,這種手法還是省省吧,對我沒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