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控董事會今(29)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6.7億股,用來轉投資子公司新光人壽,強化資本結構,發行金額將授權董事長訂定。同時,新光金董事會也決議不分配普通股股利與甲種、乙種特別股股利,力拚今年6月底讓新壽RBC回升至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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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2023年資本適足率(RBC)連2期低於200%法定門檻,新光金在3月15日通過將辦理現金增資125億元,並於3月27日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現金增資新台幣70億元,獲金管會發函核准,私募發行普通股現金增資資金3月28日到位。

新光金董事會今日也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普通股,採發行新股公開募集,預計發行總股數16.7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新光金表示,實際發行價格將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生效後,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授權董事長訂定之,增資發行股數認購率分別為15%員工認購、10%公開銷售,剩下75%則為原股東認購。

此外,為強化金控及子公司資本結構,新光金董事會也決議不分配普通股股利、甲種與乙種特別股股利,而先前新光金已持續檢視不動產投資收益及效益,進行適當規劃以活化資產,擬處分國內不動產。新光金強調,將多管齊下增加自有資本,強化財務結構、提升風險承擔能力,以求今年6月底讓新壽RBC回升至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