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風暴擴大,目前累積有17例通報,造成2死5重症,經查該餐廳「產品責任險」過期半年,衛生福利部長薛瑞元今(28)日表示,將立刻通知轄管台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
針對寶林茶室中毒案,台北市法務局已啟動行政調查,向承保國泰產險公司調閱相關產品責任險及公共意外險保單釐清承保範圍,要求業者提出賠償方案、妥善處理,但卻意外發現,寶林茶室投保國泰產食品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已在2023年10月1日到期」。
薛瑞元今日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社會安全網缺失檢討及具體改進作法」時,被問及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薛瑞元表示,針對寶林茶室產品責任險未投保違規事項,可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並立刻通知所在地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開罰。
根據衛福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如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除了可依食安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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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瑞元今日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社會安全網缺失檢討及具體改進作法」時,被問及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薛瑞元表示,針對寶林茶室產品責任險未投保違規事項,可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並立刻通知所在地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開罰。
根據衛福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如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除了可依食安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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