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樂天桃猿前領隊浦韋青、前經紀人陳元凱(Stanley)涉嫌幫助女孩私接商演,遭到球團提告。桃園地檢署在今(28)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將浦韋青、陳元凱等相關6人分別依照背信、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提起公訴。此外,也將聲請沒收被告陳元凱等人不法所得1,231萬9,437元。
桃園地檢署發出的新聞稿中指出,經過傳訊相關被告、證人、分析被告手機紀錄及調取相關金流後,發現被告陳姓經理違反樂天公司之工作規則,藉由擔任「Rakuten Girls」(樂天女孩)經紀人,以自己經營之公司向廠商接洽安排樂天女孩演藝活動,收取費用。
為了避免遭樂天公司發覺私接活動,於收取廠商演藝活動費用後,和他人同謀開立低報費用給予樂天公司,從中賺取不法利益新台幣1,190萬8,447元。另外,樂天公司副總經理浦韋青在111年6月25、26日,在販售棒球隊門票時,與他人謀議,製作購買30萬元門票之不實銷售記錄,製造門票銷售之假象。
全案經檢察官調查詳盡,於今日偵查終結,認被告陳元凱、浦韋青等人分別涉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等罪嫌,令兩名被告則依照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項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提起公訴。被告人陳元凱等人不法所得1,231萬9,437元也將被沒收,以維護被害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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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遭樂天公司發覺私接活動,於收取廠商演藝活動費用後,和他人同謀開立低報費用給予樂天公司,從中賺取不法利益新台幣1,190萬8,447元。另外,樂天公司副總經理浦韋青在111年6月25、26日,在販售棒球隊門票時,與他人謀議,製作購買30萬元門票之不實銷售記錄,製造門票銷售之假象。
全案經檢察官調查詳盡,於今日偵查終結,認被告陳元凱、浦韋青等人分別涉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等罪嫌,令兩名被告則依照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項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提起公訴。被告人陳元凱等人不法所得1,231萬9,437元也將被沒收,以維護被害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