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昨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以證人身分傳喚曾任高虹安主任的黃惠玟進行詰問。黃惠玟證稱,高虹安洗頭、治裝、飲料等個人消費會使用零用金,還買自己的書《面試郭台銘》送人,花的也是零用金,高虹安男友還說,「當立委就是要賺錢,哪有在掏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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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惠玟說,他原本是前立委、現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的主任,李俊俋卸任立委時,辦公室交接給高虹安,他也留下來當高虹安主任,李俊俋辦公室也曾用零用金制度,他跟高虹安說有此制度,但也有建議依照立法院的加班規定,最終是高虹安拍板決定使用零用金制度。

黃惠玟並比較李辦零用金制和高辦制的差異,她說,李辦是將多餘的費用留作零用金,供辦公室公務使用,也沒有浮報薪資,且李俊俋根本不管帳,但高虹安的早午餐費、洗頭多是先以零用金付,且撥款權限都由高虹安決定,沒有客觀標準,例如助理的車輛鈑金、買禮盒等,要高同意才能請款,高也不一定會同意。

黃惠玟也提到,高虹安上任後,裝潢費80多萬元,但立法院只補助35萬元,李忠庭原本說會有人幫忙出,結果也沒有,詢問律師後,律師認為裝潢費屬公務支出,因此後來也是用零用金支應裝潢費。黃惠玟表示,她曾聽李忠庭用台語說「當立委就是要賺錢,哪有在掏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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