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俗稱《基本法》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在19日三讀通過後,火速於23日正式生效,引發國際批評撻伐。「基本法23條」上路被認為進一步限縮香港的人權自由,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近來更直言,「如果被認定違法,那我最終一定會找到對你不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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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國國際廣播電台》報導,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24日接受電視採訪時透露,依據將煽動叛亂定為犯罪的法律,在網路分享對基本法23條的批評,就可能構成犯法而遭到懲罰。他進一步解釋,這取決於「意圖和目的」,「在純粹是為了煽動其他居民對香港行政長官和中國中央政府的仇恨的情況下,當然存在違法的風險和機會。」

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在同一檔電視採訪進一步補充,在這種情況下,你放在家裡的東西或你所做的其他行為等都可能被用來作為證據,「正如我常說的,如果你觸犯了法律,我最終會找到對你不利的證據。」

2019年,香港香港人民為反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恐允許將香港的嫌犯引渡至中國司法管轄區受審,爆發反送中運動。隔年,中國通過港版《國安法》,將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等列入刑事罪行,且外國人一旦入境香港,也同樣可依法被港府逮捕;港府也有權將「極少數案件」送往中國審理。

香港當局指出,「基本法23條」則加強了港版《國安法》,是 「填補 」北京法律空白所必需的,並援引了「基本法23條」規定的通過此類立法的 「憲法責任」,《基本法》是自1997年回歸中國以來管理這個前英國殖民地的小憲法。

儘管林定國指出,基本法23條立法是針對少數有極端行為的人,政府沒有動機收窄市民空間,並強調言論自由是香港獨特優勢。

但不少人認為,新法摧毀了公民社會和政治反對派,有可能進一步損害當地居民的權利。國際社會也批評,該法可能會侵蝕香港自由並損害其金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