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拍板4月調漲電價,調整後整體平均電價為3.4518元/度,民生用電部分,住宅330度以下、小商店700度以下電價調幅3%,經濟部評估,調漲後每月增額不到20元,約為2顆超商茶葉蛋,經濟部長王美花也特別向國內業者呼籲「不應該以漲電價為由調漲物價」,而住家電費分為三個級距,只有「超級豪宅」才有可能達到漲幅10%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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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花日前在網路直播節目《齊有此理》專訪中表示,住家用電量在700度以下的家庭,漲幅約為3-5%,平均每天增加0.7元;而用電量介於701度至1000度之間的家庭,漲幅為7%,換算下來為每天增加5元;用電量超過1000度的家庭,漲幅為10%,平均每天增加21.1元,不過王美花也說,用電量超過1000度的家庭,指的是居住人數多達六人以上,室內面積達45坪以上,且同時開啟六台冷氣、每天吹約11小時的「超級豪宅」,才可能達到10%的漲幅。

在商家部分,王美花說,小店家的電費調漲幅度也分為三個級距,用電量在1500度以下的店家漲幅為5%,介於1501度至3000度的店家漲幅為7%,用電量超過3001度以上則漲幅為10%。

王美花也透露,台電秘密調查發現,即便是每月用電量在1500度以下的知名牛肉麵店,每天增加的電費實際為5塊錢,因此若是因為漲電價就調漲物價,這是沒有道理的」,呼籲國內業者「不應以漲電價為由調漲物價」,應該做好電的管理、盡可能節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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