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府監視器案,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5)日表示即刻要跟廠商台智光就柯文哲市府任內簽訂的子合約進行解約。台北市前副市長、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隨即受訪表示蔣市府在轉移焦點。黃珊珊下午又於臉書發布7點回應說明,台北市政府各單位每年都必須與台智光重新議約,議會每年都會審查預算,所以只能一年一約,113年北市府當然可以繼續議價呀!根本沒有解除106年柯市府合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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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表示,請別再移轉焦點,北市府應該先說清楚為何配合議會全用3M費率,讓預算從4.6億暴增九千萬到5.5億!才讓有心人上下其手?

黃珊珊列出七點說明,第一,台北市政府在郝龍斌時代簽下台智光25年長約,並且享有優先權,第二,台北市政府各單位每年都必須與台智光重新議約,議會每年都會審查預算,所以只能一年一約。第三.,民國106、107、108年沒有 3M需求,到109年才議價 3M為2280元,110年又再議價 3M調降為 2200元,就是這樣來的!而北市府又說已經議價為 2100,113年北市府當然可以繼續議價,根本沒有解除106年柯市府合約的問題!

第四,109年議價,當時 2M月租1680元、4M月租3040元,所以3M議價2280元,應屬合理;第五.,106的合約當年度就執行完畢,根本沒有解不解約的問題,蔣萬安,顯然沒搞清楚狀況!第六,這個案件從來就不是費率問題,因為相同的費率,隔年蔣市府編的預算整整高出九千萬,才是問題;因為蔣市府顯然完全配合議會要求全部都改採 3M,完全無視柯市府的警告、更沒有盡責把關,更讓人上下其手。

黃珊珊最後說,第七,要解約,只是想轉移焦點罷了,「蔣市長應該要解除郝龍斌簽的原始合約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