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當地時間21日向知名科技企業蘋果公司(Apple),提出反壟斷訴訟,理由是其生態系統造成壟斷,犧牲了消費者、開發人員和競爭對手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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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路透社》、《CNBC》等外媒報導,美國司法部與10多位州和地區檢察總長,向紐澤西州聯邦法院提出訴訟,指控蘋果的反競爭行為,超出了iPhone和Apple Watch的業務範圍,蘋果公司在其所走的每一步,都「建立並強化了智能手機壟斷地位的護城河」。

美國司法部長加蘭(Merrick Garland)指出,最高法院將壟斷權力定義為「控制價格或排除競爭的力量」,直言消費者不應該因為公司違反反壟斷法而支付更高的價格,如果再不受到挑戰及約束,蘋果只會繼續加強其智慧型手機的壟斷地位。

美國司法部並表示,蘋果一台iPhone的售價可高達1599美元,利潤比業界其他公司都高,還在幕後向各種商業合作夥伴收取費用,包含軟體開發商、信用卡公司,甚至谷歌等競爭對手,並阻擋了跨平台通訊應用程式、限制了第三方電子錢包和智能手錶的兼容性等等,結果就是消費者買單並推高了蘋果的利潤。以Apple Watch來說,就僅適用於iPhone,而不適用於安卓(Android)裝置,意味著購買Apple Watch的用戶,如果不繼續購買iPhone,將須負擔高昂費用。

報導提到,這起訴訟可能迫使蘋果公司改變部分業務,對此,蘋果公司則以聲明回應,強調不認同該訴訟的前提,不滿公司形象遭受威脅,聲稱如果對蘋果的控告成功,將阻礙該公司在各方面的技術發展,也將開創危險先例,賦予政府嚴厲管控大眾所用技術的權力。

受到美國司法部對其提起反壟斷訴訟影響,蘋果股價21日下跌4% 。不過,蘋果並不是唯一面臨政府審查的大型科技公司,美國司法部也曾於2020年針對Google的搜尋引擎主導地位,提起反壟斷訴訟,並於20世紀90年代起訴過微軟(Microsoft),最終迫使該公司允許用戶將Internet Explorer瀏覽器與Windows作業系統分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