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收受承攬警用監視器業者的賄賂,金額達到近千萬,日前議會辦公室突遭搜索,檢方偵訊後,發現陳重文有5千多萬元金流交代不清,且說詞與業者有出入,向法院聲押禁見,但最終裁定2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台灣高等法院發回地院,今(21)日下午法院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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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北檢共約談台灣智慧光網董事長李慶煌等14人到說明,複訊後,諭令李慶煌350萬元交保、陳重文妻子200萬元交保、立錡雲端科技公司人頭負責人康立錡30萬元交保等。而陳重文於偵訊時雖否認收賄,但卻對帳戶內5千多萬資金交代不清,諸多供詞前後矛盾,檢方也查到,陳重文有次在質詢前,曾與監視器業者碰面,之後帳戶內就存入不明資金。

檢方訊後認定陳男涉嫌《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有勾串共犯、證人,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裁定200萬元交保,檢方因此提出抗告。

對此,高院認為,北院原先准許陳重文交保的裁定,沒具體說明200萬元保釋金如何足以替代羈押手段、如何考量被告權益保障與公共利益維護之間的衡平,加上本案案情龐雜,陳男具有民代身分、對於相關涉案人員及證人具有一定程度影響力,北院准許陳男交保的裁定有違誤之處,因此發回北院更裁;今天下午台北地院召開聲押庭後裁定收押陳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