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天公布台中市「大鼎活蝦」使用未經許可的蘇打粉,用於製作大鼎蝦餅、調味蝦仁包及蝦捲炸粉等,立即封存下架,並開罰新台幣144萬元。其下游連鎖店「易鼎活蝦」下午在官網發出聲明,對於未察覺進口商將此品項以非食品級申報,向消費者表達深切歉意,且即刻回收銷毀、不再使用小蘇打粉於食品中。
食藥署今(19)日公布「112年乾製水產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副署長林金富指出,連鎖店「易鼎活蝦」的製造廠「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被查獲使用未經許可的添加物「蘇打粉」,用於大鼎蝦餅、調味蝦仁包及蝦捲炸粉等,已立即封存下架,且「大鼎活蝦餐廳」在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複查也不合格,兩項違規合計開罰新台幣144萬元。
易鼎活蝦在官網發表聲明,強調食品安全為第一優先,針對「油炸蝦餅」在製造過程使用「鐵鎚牌小蘇打粉」,未察覺進口商將此品項以「非食品級」申報,造成消費者疑慮深感遺憾,並表達歉意。當下已全力配合主管機關指示回收銷毀,並不再使用小蘇打粉於食品中。
易鼎活蝦表示,公司已成立食安管理小組,定期檢驗原物料及商品,並導入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且不定時委聘第三方品檢人員,自主稽查食品製作環節,並於官網建立「食安專區」,公告原物料檢驗證明。中央厨房廠區缺失已全力配合改善,直至符合HACCP食品安全認證制度及生產製程,落實安全規範及品質,未來將全力為食品安全嚴格把關,以確保食安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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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鼎活蝦在官網發表聲明,強調食品安全為第一優先,針對「油炸蝦餅」在製造過程使用「鐵鎚牌小蘇打粉」,未察覺進口商將此品項以「非食品級」申報,造成消費者疑慮深感遺憾,並表達歉意。當下已全力配合主管機關指示回收銷毀,並不再使用小蘇打粉於食品中。
易鼎活蝦表示,公司已成立食安管理小組,定期檢驗原物料及商品,並導入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且不定時委聘第三方品檢人員,自主稽查食品製作環節,並於官網建立「食安專區」,公告原物料檢驗證明。中央厨房廠區缺失已全力配合改善,直至符合HACCP食品安全認證制度及生產製程,落實安全規範及品質,未來將全力為食品安全嚴格把關,以確保食安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