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及監視器採購弊案,疑似收受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近千萬元賄賂,並利用職權施壓北市府提高預算,遭北檢搜索調查,15日凌晨向法院聲押禁見。15日晚間,台北地院召開聲押庭,裁定交保理由曝光,北院認為,目前案件犯罪事實待查明,因此尚無收押必要,裁定陳重文200萬元交保,對此,檢方也提出抗告。
據了解,15日下午5點30分,台北地院召開聲押庭,直到晚間近7時才做出裁定。北院指出,陳重文坦承由他設立的立錡公司,有驗資不實的情況,依同案被告與證人的供述等證據資料,陳涉犯貪污治罪條中的圖利罪,同時違反公司法中的資本不實罪。
另外,依據資料與陳重文的供述,北院認為,陳重文介紹台智光人員與立錡負責人認識,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供述,與同案證人的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因此這部分還有待檢調釐清。法官表示,在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確實有串證之虞,但考量保障他的權益並維護公共利益,因此裁定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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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依據資料與陳重文的供述,北院認為,陳重文介紹台智光人員與立錡負責人認識,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供述,與同案證人的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因此這部分還有待檢調釐清。法官表示,在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確實有串證之虞,但考量保障他的權益並維護公共利益,因此裁定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