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半的男嬰剴剴因外婆無力照顧、經安置後卻遭劉姓保母姐妹虐待致死,引爆全民怒火,衛福部於今(15)日針對這次事件舉行檢討會議,部方與台北市、新北市、兒福聯盟等單位經過約3小時的正面對決,於晚間發布8點結論,且雖兒福聯盟於會中有對事件作出說明,但專家認為其社工督導等相關事宜有待加強,因此衛福部要求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兒福聯盟等於10日內提交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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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名1歲半男嬰剴剴,因父母都入監、無法照顧,經社會局、兒福聯盟轉介給一位劉姓保母照顧,卻遭保母姐妹殘忍虐待,在2023年底因呼吸困難送醫,並經醫師通報家暴事件,才讓整起事件東窗事發,但剴剴仍在不久後死亡,劉姓保母與其妹妹的施虐過程一直到今(2024)年3月才被爆出。

衛福部於今日針對這次事件舉行檢討會議,並由衛福部次長李麗芬主持,兒福聯盟也參與會議、說明案件經過,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相關的專家學者等也受邀參與會議,會議自14:00開始,經過約3個多小時討論、於17時許結束。

衛福部8大結論如下:

一、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進行評估,倘家長自行洽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機構應通知居住地地方政府,並由該府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

二、針對出養前之兒少安置,請縣市政府依委託安置程序,運用轄內安置資源提供協助,並支應相關費用,倘地方經費不足,中央將予以協助。

三、倘地方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應適用「直轄市、縣(市)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處理原則」,並由社家署研擬強化相關訓練。

四、強化跨網絡之橫向聯繫,落實一主責多協力。保護個案由保護單位主責,脆弱家庭由社福中心主責。涉及跨縣市分工,如有爭議,由中央協助釐清。

五、強化兒少保護、兒少照顧專業人員之兒少發展與兒虐辨識知能,今年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分區調訓,並納入常態性教育訓練。

六、肯定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對於已由政府安置之3歲以下兒童,無須取得家長同意書,衛生局應為其指定專責醫師。

七、對於被安置兒少及提供全日托保母,衛福部將儘速邀集各地方政府研商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

八、請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及兒童福利聯盟於10日內提供檢討報告。

衛福部表示,此事件對相關專業人員造成衝擊,也影響民眾對專業之信任,中央與地方政府應積極落實相關措施,重建民眾與專業人員間之互信。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明,今天兒福聯盟於會中有針對這次事件進行報告,專家也針對社工督導等機制作出建議,比如相關人員對於兒童發展、虐待的知能有待加強等,因此要求新北市、台北市、兒福聯盟等於10日內提供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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