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總統賴清德在競選期間爆出違建爭議,現任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當時質疑,賴清德的萬里老宅為2003年由賴本人出資興建,但多年來都未誠實申報。黃國昌今(11)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法務部廉政署說,即使是違建,沒有登記建物,也還是要填門牌號碼,加註稅籍號碼。李進勇坦言,可能執行單位跟業管單位溝通有落差,會再跟廉政署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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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在去年底到監察院前開記者會指出,賴清德的萬里老宅為2003年由賴本人出資興建,依法興建後就取得原始所有權,尤其該筆建物為違章建築,無法登記建物保存,也就絕不可能移轉所有權,因此該筆建物所有權至今都屬賴清德,但賴清德擔任過如此多公職,財產申報卻從未誠實申報過該棟建物。

當時監察院的解釋是,法務部發布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不動產」指的是具所有權狀或稅籍資料的土地及建物,亦即有稅籍資料但未登記建物,於申報時應填寫其門牌號碼或稅籍號碼。

黃國昌今質詢問中選會,賴清德為什麼不用沒有萬里老家?中選會解釋,財產申報的不動產,指的是有權狀的土地與建物。黃國昌質疑,沒有權狀就不用申報嗎?廉政署的規定是,即使沒有登記建物,也還是要填門牌號碼,加註稅籍號碼。廉政署的規定有錯嗎?

經黃國昌不斷逼問,李進勇說,關於法律的規範,不會因人設事,且並不是所有的財產都需要申報,會再去跟廉政署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