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1)日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備詢,在野立委不滿報告多數照抄去年、針對鏡電視換照案沒有多提,不但質詢時加以撻伐,也通過2個臨時提案,退回NCC報告,於1個月內重寫,並要求成立鏡電視弊案調閱小組,履行立委監督職責。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NCC主委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以及就「廣電事業申設換照審查程序暨執行狀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但日前該報告遭立委黃國昌怒批「比小學生還不如」,1萬3000字的內容中,有超過9300字都是照抄去年舊的內容,點名要陳耀祥回家重寫。
藍白立委今天都要求直接跳過報告程序、進入詢答階段,交委會召委陳雪生表示,NCC業務報告內容與去年重複性過高,對於真正的重點,如壹電視、52台等隻字未提,不能避重就輕,下次委員會請NCC把功課做好,「今天暫緩報告,直接開始質詢。」
民眾黨立院黨團聯合部分藍委黃健豪、廖先翔、邱若華、林沛祥,提出2項臨時提案,第一,要求退回NCC業務報告,並於1週內重新撰寫一份真正反映過去1年內工作成果、展現未來規劃的詳盡報告。
第二,有鑑於鏡電視執照申請取得及後續弊案,不斷有執政黨高層黑手介入的爭議,但陳耀祥卻一再地以「調查中」、「改正即可」等護航,以致相關爭議迄今無法解決,盼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之規定,提案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閱專案小組,履行立委監督職責。
對於報告部分,陳耀祥澄清沒有藐視國會,對於這次報告沒寫好,造成委員關切、意見,會後將補充業務報告,承諾會在1個月內重新撰寫報告,最後交通委員會也通過該臨時提案,要求NCC補充業務報告,並於1個月內重新撰寫報告。
對於成立鏡電視弊案調閱小組,陳耀祥認為該案有個案性,若通過成立調閱小組,可能會有政治干預個案行使的問題;另外,依據大法官釋字729號「立法院得否調閱檢察機關之偵查卷證」,大法官釋憲認為檢察機關代表國家進行犯罪之偵查與追訴,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且為保障檢察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對於偵查中的案件,立法院自不得向其調閱相關卷證,基於上述2項原因,行政部門不贊成該提案。
後續交通委員會以6比5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之規定,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閱專案小組,履行立委監督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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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立委今天都要求直接跳過報告程序、進入詢答階段,交委會召委陳雪生表示,NCC業務報告內容與去年重複性過高,對於真正的重點,如壹電視、52台等隻字未提,不能避重就輕,下次委員會請NCC把功課做好,「今天暫緩報告,直接開始質詢。」
民眾黨立院黨團聯合部分藍委黃健豪、廖先翔、邱若華、林沛祥,提出2項臨時提案,第一,要求退回NCC業務報告,並於1週內重新撰寫一份真正反映過去1年內工作成果、展現未來規劃的詳盡報告。
第二,有鑑於鏡電視執照申請取得及後續弊案,不斷有執政黨高層黑手介入的爭議,但陳耀祥卻一再地以「調查中」、「改正即可」等護航,以致相關爭議迄今無法解決,盼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之規定,提案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閱專案小組,履行立委監督職責。
對於報告部分,陳耀祥澄清沒有藐視國會,對於這次報告沒寫好,造成委員關切、意見,會後將補充業務報告,承諾會在1個月內重新撰寫報告,最後交通委員會也通過該臨時提案,要求NCC補充業務報告,並於1個月內重新撰寫報告。
對於成立鏡電視弊案調閱小組,陳耀祥認為該案有個案性,若通過成立調閱小組,可能會有政治干預個案行使的問題;另外,依據大法官釋字729號「立法院得否調閱檢察機關之偵查卷證」,大法官釋憲認為檢察機關代表國家進行犯罪之偵查與追訴,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且為保障檢察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對於偵查中的案件,立法院自不得向其調閱相關卷證,基於上述2項原因,行政部門不贊成該提案。
後續交通委員會以6比5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之規定,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閱專案小組,履行立委監督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