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租屋,共用冰箱裡的食物被偷吃時有所聞,網路流傳遏止妙招,就是在食物裡「加料」抓偷吃賊!未料真有一名女學生親身試行,在她放進租屋處共用冰箱裡的調味乳加瀉藥,果真讓偷吃的學姊腹瀉拉整晚,卻也被錄下她「坦承犯行」的影音,被學姊揚言提告,急問該怎麼辦?對此,律師嘆說,只剩下這招了。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當事女學生在臉書「匿名公社」發文,表示自己和同學在校外租雅房,是共有5間房的整棟透天厝,還有同校他系的同學與學姊同住,因整棟透天共用廚房、客廳,也只有一個共用冰箱,因為東西放冰箱很常被偷吃,想買小冰箱放房間又被房東拒絕,才參考了網友的建議,在調味乳裡加磨粉的瀉藥。

▲女學不滿放共用冰箱裡食物常被偷吃,在調味乳裡加瀉藥抓偷吃賊。(示意圖/記者徐銘穗攝)
▲女學不滿放共用冰箱裡食物常被偷吃,在調味乳裡加瀉藥抓偷吃賊。(示意圖/記者徐銘穗攝)
結果,當晚住3樓的學姊狂拉肚子,和其朋友跑來找她理論,質問她加了什麼東西在裡面,「我不知道事情嚴重性,小小嘲笑她們亂喝別人的東西活該」,而學姊半夜掛急診,也申請了診斷書,表示握有她承認加瀉藥的錄音錄影,揚言提告。女學生這時才感到害怕,急問:「真的會成立嗎?我很怕我爸媽知道,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加瀉藥抓偷吃賊」傷害罪會成立嗎?律師解答了

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受訪表示,雖然當事人可以如網友建議的,主張該加瀉藥的調味乳是自己要喝的,不知道別人要喝,但她已經在網路發文,且也被對方錄下坦承犯行的影音,「明知道飲料會被喝,還放瀉藥」,已構成傷害罪的故意犯行,若學姊提告傷害,成立的機率的確很高。

陳宇安也指出,學姊偷喝飲料的行為也構成竊盜,建議當事女學生可以此當籌碼,和學姊談和解或是互相不提告。否則一旦傷害罪嫌成立,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陳宇安說明,此案情節輕微,可能只是判拘役,易科幾千元罰金,但卻會因此留下刑事紀錄,白話說就是有案底。

放在共用冰箱裡的食物被偷吃該怎麼做才好?

陳宇安直言,這確實是件很難處理的事,除了建議盡量不要放以外,因冰箱通常放在廚房或客廳等公共空間,在住戶都同意的情況下,加裝監視器是一個辦法,切勿私自偷裝監視器甚至密錄器,以免被反告妨害秘密。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