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記點新制去年6月30日上路,同時放寬民眾檢舉及增加記點項目,導致違規件數暴增,新制上路後,已有340萬人次被記點,引起民怨。行政院今(7)日通過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的10種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另外,交通部也研擬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記點,兩者的項目不盡然相同,《NOWnews今日新聞》就整理出哪10個項目不開放檢舉、哪些項目擬不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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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惡名,交通新制於6月30日上路,除了提高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無照、危險駕駛罰緩;也檢討違規記點制,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於1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並開放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從去年規定的46項增加到59項,民眾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處臨停車輛違規等。

記點新制趨嚴、檢舉魔人出現,引起民怨,以及計程車業、貨運業及遊覽車業者反彈,抗議政府的道路設計不良,記點新制影響生計,因此交通部長王國材日前表示,將規劃罰鍰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行為,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

行政院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罰鍰上限在1200元以下的10項輕微違規,包括併排臨停、騎機車手持手機通話等不開放檢舉。此外,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交通微罪不記點,交通部後續將會銜內政部修正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並將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送交立法院後,再來預告內容。

根據交通部公路局統計,今天通過的10項取消民眾檢舉項目,光去年1年民眾檢舉數量就高達184萬件;另外,去年6月底記點新制上路後,截至今年2月底,累計8個月內已經有超過340萬人次因違規被記點,1年內記滿12點被吊扣駕照2個月者,則有1.6萬人。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10項微罪不開放檢舉項目,與微罪不記點項目,不盡然相同,像在身障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未來擬不開放檢舉,但不在不記點項目中。

《NOWnews今日新聞》就整理出哪10個項目不開放檢舉、哪些項目擬不記點。

微罪不檢舉10項目

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5、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6、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7、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
9、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10、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微罪不記點項目

對於有哪些微罪是在1200元以下、擬不記點?林福山舉例,包括臨時違規停車、違規停車、機車手持行動電話、倒車沒有顯示倒車燈光等,未來擬列微罪不記點;併排臨時停車3分鐘以內罰300到600元,在檢討項目中,但併排超過3分鐘以上的違規停車罰鍰是2400元,該項目並沒有在檢討不記點項目中;另外,現行因道路環境因素,導致違規臨停及停車,進而影響機駕駛人未依規定行駛車道的情形,可罰900元,未來也擬免記點。

1、臨時違規停車罰300到600元
2、違規停車罰600到1200元
3、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罰1000元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罰600元至1200元
5、併排臨時停車3分鐘以內罰300到600元
6、機車為閃避違停車輛,未依標線行駛車道等,可罰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