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約36萬陸配,但陸配跟其他外籍配偶相較,歸化取得我國身分證的規定,卻相對嚴苛,造成不公平待遇。為讓陸配權益能比照外配,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案修法,讓陸配與外配一樣,最快只要4年就能取得台灣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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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規定,外配入台籍,須辦理結婚登記,並持居留簽證入境後申請外僑居留證,之後必須在台連續合法居留滿3年,而且每年均須合法居留逾183日;接著辦理喪失原屬國籍、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再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長期居留證」,一年後即可申請「定居證」,並憑此申請初設戶籍登記和請領國民身分證。

不過兩岸狀況特殊,陸配若要取得台灣的身分證,依據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配結婚後,申請來台依親居留須滿4年,而且每年在台合法居留期間超過183日才能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要再2年,且每年同樣也得居住超過183日,才能申請定居。不過因法律上陸配無法喪失「國籍」,因此要申請定居時,還要回中國申請撤銷中國「戶籍」,才可以來台辦理戶籍登記,並申請國民身分證,前後需時6年。

長期關心陸配權益的許宇甄提案修法,改為陸配來台依親只要3年就能申請長期居留,留滿1年且居住335日以上,或連續居留滿2年且每年居住270日以上,或連續居留滿5年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就能申請定居。如此一來,陸配最快4年就能取得台灣身分證。

許宇甄說,根據內政部資料,外籍配偶21萬人,約有14萬人取得我國國籍,相較之下,陸配36萬人,申請定居大概也只有14萬人,主要因為中國大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因此即使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的年限,陸配也不見得會爆量申請,衝擊現況。

許宇甄強調,修法只是縮短年限,不影響移民署的審查,陸配申請定居、長期居留,仍須「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符合國家利益」,並要有一定財力證明;民進黨標榜人權立國,就不要再搞雙標,陸配、外配都是台灣人的另一半,應該一視同仁,避免差別待遇。

目前藍營僅有許宇甄提案,因修法內容單純,目前傾向一致支持許宇甄版本,不會另外提黨團版本。

民眾黨日前也表態支持,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競選總統時已提出政見,陸配入籍年限應縮短至4年,與其他新移民一致,這原本就是民眾黨政策主張,民眾黨團會提案並儘速修法。

不過,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表示,此一法案不在民眾黨團的優先法案中,並不會提出民眾黨團版的修法草案;但民眾黨團的立場可以確定的是,支持陸配與外配的權利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