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近期公告廢止「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參考範圍」,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指出,往後不對掛號費設置收取上限,若有爭議則交由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辦。但醫改會、消基會等都認為,若原訂參考範圍過低,應檢視目前掛號費收取情況並加以調整,而非完全廢止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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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99年公告「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參考範圍」,明定門診為新台幣0至150元、急診為新台幣0至300元,並呼籲全國醫療機構配合執行,許多地方衛生局也參考相關金額規範,要求掛號費收取額度、超過參考範圍的醫療院所,以專案報請衛生局備查,相關做法持續至今。

然而,衛福部於3月4日發出公告、宣布即起停止適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參考範圍」,醫療機構應在機構明顯處揭示所訂掛號費收費金額,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基於保障民眾就醫權益,得請轄內醫療機構陳報其掛號費調整情形。

劉越萍指出,掛號費屬於行政費用,並非衛福部所管理的醫療費用,因此廢止相關規範,也不針對掛號費設置上限,但醫療機構必須在機構明顯處說明其收費金額,地方衛生單位也可以要求醫療機構提供相關資訊,但不得實質審查、限制其調整,若有爭議發生,則回歸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

但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說,對於民眾來說,去就醫、付掛號費與部分負擔費用,整個加起來就是「為就醫所負擔的費用」,與官方認為的醫療費用定義不同,如果衛福部認為這東西屬於行政費用、不用那管,應該更好的做法應該是跟公平會合作,保障民眾就醫權益,而非直接廢止相關建議。

林雅惠強調,醫療服務不能類比為一般商業服務,有諸多面向需要考量,不該單純用市場機制看待,沒有做過掛號費盤點、了解掛號費落在什麼地方,公平會也無從查起,還是要擬定新的收費建議範圍,作為相關收費的依據,不能只靠民眾檢舉把關,更不要讓兩邊都有擔憂,或被誤會的可能性。

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則表示,若認為掛號參考範圍金額過低,可以適度調整,而非全盤廢除,應建立資訊公開透明的機制,讓民眾有所查詢、可以選擇,若地方主管機關備查程序有過當情事,中央主管機關應令其改善調整,而非犧牲民眾權益,後續也應密切觀察是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聯合行為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