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院黨團優先法案提出陸籍配偶取得我國身分證年限比照外配,從6年縮短至4年,民眾黨也支持,不過民進黨態度保留。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在臉書說,這不是縮短,只是應該是說「恢復一般年限」,因為,所有「外配」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的時間,都是四年,唯獨陸配,多了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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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暐瀚說,有醫師公開反對,理由是「增加健保的負擔」,但他對此不解,一方面,陸配來台「居留」半年後可以加入健保,很多一結婚就懷孕的陸配,還嫌半年太久,會影響產檢看醫生,所以使用健保的事實,遠遠發生在取得國籍之前,不管是六年?還是四年?根本無關。

此外,黃暐瀚說,陸配在對岸的家屬如果來台依親用健保,會拖垮健保?這說法也不合理,根據規定,陸配親人來台短期探親,屬「停留」非「居留」,也不可以超過半年,無法使用健保。必須透過「依親」來台取得居留權之後,才可以使用健保。

黃暐瀚說,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第1款規定,中國大陸的父母親必需要年滿70歲以上,並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提出申請,經移民署審核後,可以排等數額(每年數額60人),等到排到數額後就可以來台定居。

黃暐瀚說,這一次,他挺柯文哲:「生在台灣、住在台灣、認同台灣的,就是台灣人」!不管印尼、越南、中國大陸,任何外配陸配,嫁來台灣,住在台灣,還生下「台灣之子」,這些台灣之子的媽媽們,都是台灣人,都是自己人,不能有任何歧視,不該被任何人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