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新建案公設比動輒超過30%,基地小的都更重建案公設比更達40%以上。內政部去年10月宣布要進行「虛坪改革」,把公設比降到25%~30%。內政部今(29)公布虛坪改革兩層面的具體作法,將停車空間重新定義為「專有部分」,有獨立權狀,並將機電、一般電梯及管委會空間等,調整為免計容積。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依目前規劃,將可降低公設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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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是什麼?公設比怎麼計算?

虛坪改革的當口下,公設指的是和其他住戶共享的空間,且依使用者性質,又分「大公」與「小公」。

大公:全體住戶共同持分且能共同使用的空間。如大廳、閱覽室、管理室、健身房、配電室、空調室、機械式、蓄水池、水箱等。

小公:社區中部分住戶持分並使用的空間。如各樓層通道、走樓與樓梯間,以及門廳、電梯間等。

公設比計算公式
公設比=共有部分(扣除車位面積)/「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扣除車位面積)」x 100%


▲台北信義區頂級豪宅「琢白」在31樓頂設有露天游泳池,漂浮城市頂端。但其實依法規規定,戶外泳池不算公設,不能計入公設比中。(圖/翻攝55Timeless琢白臉書)
▲台北信義區頂級豪宅「琢白」在31樓頂設有露天游泳池,漂浮城市頂端。但其實依法規規定,戶外泳池不算公設,不能計入公設比中。(圖/翻攝55Timeless琢白臉書)
🔴內政部虛坪改革方案 兩大具體措施

內政部今(29)發布虛坪改革具體方案,有「改進停車空間」、「改進容積計算」兩大部分。

1、改進停車空間

現行依法設置的「防空避難室間停車空間」屬於全體之公設(即為「大公」),附屬專有部分,產權不得獨立登記與移轉。但部分開發商將車道之大部分以公設方式登記,由所有購屋人共同負擔,沒買車位住戶要負擔車道公設,買車位的住戶,則是買了車位又要再負擔車道公設,被扒兩次皮。

內政部指出,虛坪改革後,停車空間重新定義為「專有部分」,且有獨立權狀,明確區分停車空間與居住公設,讓停車空間負擔合理化,沒買車位的人不用負擔車道面積。配套將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虛坪改革後,停車空間重新定義為「專有部分」,並享獨立產權。(圖/內政部提供)
▲虛坪改革後,停車空間重新定義為「專有部分」,並享獨立產權。(圖/內政部提供)
2、改進容積計算

「容積」和總建築面積息息相關,而總建築面積就決定能夠開發多少的房地產,同時意味著能夠產生多少利潤。容積率計算公式=建物面積/基地面積,容積率愈高對建商來說能蓋更多戶房子,而容積管制總登記面積=應計容積(容積率)+免計容積。

而內政部虛坪改革方案,把一般電梯從「應計容積」改為「免計容積」,而免計容積中的「管委會空間」,增訂以總容積1%為設計標準,保障基本需求20平方公尺,訂定上限管理為100平方公尺,「差額轉入專有面積」,讓總興建面積不變,而增加實坪面積、減少虛坪面積,進而降低公設比。

▲內政部虛坪改革方案,把一般電梯從「應計容積」改為「免計容積」。(圖/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虛坪改革方案,把一般電梯從「應計容積」改為「免計容積」。(圖/內政部提供)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過去不少社區的車道面積會畫分成公設均攤,主要因為部分公共設施在地下室,例如未買車位者也有機會使用到地下室的公用機車停車位,來賓臨停車位,且部分社區的公設例如資源回收室,圖書、視廳室等設備,也可能規畫在地下室,和部分停車空間同樓層,因此才會把走道面積劃為公設。

實坪制修法車道面積歸屬車位持有者,讓未買車位者免負擔車道公設,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將更有利於房市發展。因此新制度確定上路之後,未來新社區大樓的公設應該得盡量停車空間做明顯區隔,尤其公設跟停車樓層分層規劃,以便讓車道回歸單純有車位者使用並付費,不過如何將放在大樓底層的公共設施例如發電機、蓄水池等重新規劃,也將會是建築設計師們接下來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