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感冒喉嚨痛,或小孩感染腸病毒嘴破難以進食,都會使用口腔噴劑減緩不適,對此專家指出,這類藥物不宜連續使用超過7天,也不得與人共用,應該1人1罐,而且最好開瓶3個月後即丟棄,民眾要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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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指出,西藥口腔噴劑可分為2大類,其中一類是非類固醇的消炎止痛劑,主成分是Benzydamine(俗稱苯基達敏),能夠消炎、止痛,且有麻醉功能,可減輕喉嚨痛;6歲以上孩童感染腸病毒導致喉嚨痛、不肯吃東西時,使用這類口腔噴劑有助緩解症狀、恢復進食意願,未滿6歲則因目前安全性研究不足,不建議使用,而肝腎疾病患者也須經醫師評估才能用。

另一類西藥口腔噴劑主成分為優碘(Povidone-iodine),可殺除細菌、病毒等微生物,用於輔助治療感冒等呼吸道疾病,但不具麻醉效果,無法立即改善疼痛,且若有甲狀腺機能亢進等甲狀腺疾病者不得使用,另6歲以下幼童及懷孕、哺乳婦女也應避免使用。 

食藥署表示,這2類口腔噴劑的使用方式接近,皆是對著口腔發炎位置噴藥,讓藥物能直接作用,皆建議不宜使用超過7天。 

除了西藥口腔噴劑,中藥口腔噴劑則多為固有藥方「普濟消毒散」衍生改良的粉狀藥品,限制使用對象較少,但仍須於購買與使用前諮詢醫師、藥師,確認自身是否適用及使用方式。 

至於其他保健品口腔噴劑,食藥署稱,由於不具療效,民眾勿過分期待效果,並需留意包裝盒上適用族群與注意事項等標示,且應注意蜂膠類產品不適合1歲以下,或肝腎功能不佳、哺乳與懷孕婦女、蜂蜜與花粉過敏者使用。 

食藥署也提醒,口腔噴劑不可全家人共用,以防不同疾病或病毒株互相傳染,且濾嘴、噴口需留意清潔避免阻塞,保存則應置於陰涼、避光處,不必刻意放冰箱,若開瓶已超過3個月最好丟棄,或發現原本是澄清液體但已出現混濁,也不要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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