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二兵魏姓男子去年10越到陸軍裝甲584旅(登步部隊)服役,但因對軍中生活適應不良,今年1月份多次以言語怒嗆少校連長,甚至說「你幾顆泡泡而已,有種我們出去外面談」,遭制止還出手傷了2名中士,遭憲兵隊移送,桃園地檢署偵結,向法院聲請從重量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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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21歲的魏男只需服4個月的兵役,去年10月12日入伍,在陸軍裝甲584旅聯合兵種第三營戰鬥支援連擔服二兵,今年1月5日下午5時許,與長官發生爭執,在營區安官桌前對營部直屬少校長官恫嚇「你幾顆泡泡而已,有種出去談」、「x你媽」等語。

4天後同個時間,魏男在連內吸菸區旁,突然出手推蔡姓上士胸口,導致蔡的胸部挫傷,並抓住蔡的衣領,握拳向後拉伸作勢毆打,再對蔡恫嚇並辱稱「我外面很多兄弟、我外面混很大、不開心外面處理、要喬都可以來、禮拜五你可以試試看、出來輸贏」、「x你娘、三小」等語,妨害蔡的自由行動權利,令蔡心生畏懼並遭貶低名譽。

當魏與蔡上士的衝突發生後,魏當場遭一旁幹部及同袍上前壓制,但他竟未冷靜下來,持續揮肘攻擊前來制止之人,導致徐姓中士腹部遭魏男揮擊2下受有挫傷,同時妨害徐中士行使管領軍中秩序權利,有損軍中領導統御。

檢方建請法院,審酌我國軍紀維持得來不易,軍隊中暴行犯上、抗命行為,近來與日俱增,被告魏男自恃有槍砲、傷害等前科背景,對自己目無法紀的舉動視為理所當然,甚至以威脅方式對付他人。由於他僅需服役4個月軍事訓練,軍旅生涯無需長久,對軍中長官即受法律監督公務員採取暴力、強迫和侮辱等手段損及我國國軍尊嚴,更有損軍官於軍中的領導統御。

檢方說明,被告魏男今年1月5日已經犯錯仍不知反省,不過幾天又於8日主動去找其他軍官的麻煩,顯然不是一時衝動,而是故意、有計劃、有目的地破壞軍紀。況且他並非單純大聲爭辯表達自己看法,更是口出穢言侮辱、髒話、恐嚇威脅,還使用暴力攻擊,為維護我國國軍的軍紀尊嚴,請予從重判處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