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因質疑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抄襲,挨告誹謗但不起訴,反自訴控高虹安涉嫌誣告。台北地院今(21)日開庭,陳時奮因美國大學開學要上課沒來,由代理人聲請調閱資策會資料,但高虹安聽完後微怒表示,這是誣告而不是審理侵權或著作權,質疑用大海撈針調查,非常奇怪。
今天法院主要是整理雙方的爭點跟需要調查什麼證據,就爭執與不爭執事項已經整理完畢。
陳時奮委任律師團要求調查高虹安在資策會專案報告角色為何?以判斷運用是否有侵權或抄襲;請高虹安提出修改博士論文的通訊記錄、博士論文下架的通知、記者會上提的翻譯電子郵件內容,原版提供,核對是否正確。
不過,高虹安表示,她是資策會員工,是第一作者,本案是誣告案,不是討論侵權、著作權,希望不要浪費時間,而且此案為刑事訴訟,被告沒有自證己罪的義務,認無調查必要。
法官也認為,大範圍調查證據像在「釣魚」,要求自訴人具體說明是哪些網站及關鍵字,給予3個月時間具狀回應,並諭知候核辦。
庭末,高虹安委任律師何志諄表示,自訴人聲請的調查證據,有點浪費司法資源,自訴人應先確認要自訴的事實是什麼,再聲請調查證據,當然我們也有跟法院說明,希望自訴人以後調查證據時能更加謹慎,不要浪費司法資源,當然有些證據,若是我們認為提出也無妨,會再跟高虹安討論。
至於陳時奮委任律師洪士傑回應,自訴人沒有公權力,但他認為被誣告,所以有權聲請調查他認為的事實,因此向資策會函詢高虹安任職時所簽署的契約文件,而非浪費司法資源,因高虹安在博士論文中確實沒有引註在資策會任職的相關報告或期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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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奮委任律師團要求調查高虹安在資策會專案報告角色為何?以判斷運用是否有侵權或抄襲;請高虹安提出修改博士論文的通訊記錄、博士論文下架的通知、記者會上提的翻譯電子郵件內容,原版提供,核對是否正確。
不過,高虹安表示,她是資策會員工,是第一作者,本案是誣告案,不是討論侵權、著作權,希望不要浪費時間,而且此案為刑事訴訟,被告沒有自證己罪的義務,認無調查必要。
法官也認為,大範圍調查證據像在「釣魚」,要求自訴人具體說明是哪些網站及關鍵字,給予3個月時間具狀回應,並諭知候核辦。
庭末,高虹安委任律師何志諄表示,自訴人聲請的調查證據,有點浪費司法資源,自訴人應先確認要自訴的事實是什麼,再聲請調查證據,當然我們也有跟法院說明,希望自訴人以後調查證據時能更加謹慎,不要浪費司法資源,當然有些證據,若是我們認為提出也無妨,會再跟高虹安討論。
至於陳時奮委任律師洪士傑回應,自訴人沒有公權力,但他認為被誣告,所以有權聲請調查他認為的事實,因此向資策會函詢高虹安任職時所簽署的契約文件,而非浪費司法資源,因高虹安在博士論文中確實沒有引註在資策會任職的相關報告或期刊論文。